力星股份: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9 1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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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此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2,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 元人民币(含税);其中,A 股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

资基金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3.15 元(其中,红股按面值计算,现金红利按派息

金额计算,税率按 10%计征);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证券投资基金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现金 3.5 元,股权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 ;对于 QFII、

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

缴纳。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 元(实际应补缴税率 20%);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 元(实际应补缴税率

10%);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

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5 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

2 01*****388 施祥贵

3 01*****485 时艳芳

4 00*****036 赵高明

5 01*****740 张邦友

6 01*****669 王 嵘

7 01*****103 汤国华

8 01*****824 沙小建

9 01*****046 苏银建

10 01*****622 陈 芳

11 01*****428 董绍敬

12 01*****086 朱 兵

13 01*****135 何福艮

14 01*****108 韩家玲

15 01*****829 黄九梅

16 01*****145 曹亚静

17 01*****602 徐爱玲

18 01*****245 李薛俊

19 01*****802 浦汉林

20 01*****128 吴桂松

21 01*****297 郭和祥

22 01*****667 金 鑫

23 01*****714 叶建明

24 01*****113 张达青

25 01*****256 魏如春

26 01*****539 杨云峰

27 01*****681 吴向晖

28 01*****822 贲志山

29 01*****181 石国庆

30 01*****034 韩雪彤

31 01*****902 黄宏斌

32 01*****006 薛有生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 68 号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邦友

咨询电话:0513-87513793

传真电话:0513-8751677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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