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6-030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关于对龙星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250 号),现
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1.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原因以及对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可能造成的影响。
回复:
近两年来,在世界经济增长缓慢、国内经济增速下滑、炭黑行
业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下,炭黑行业出现市场需求量减少、产品价
格下降等情况,公司经营状况受到较大影响。面对复杂局面,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一致认为只有引入职业经理人和寻找新利润增长点
才能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是公司为引入企业长期稳
定发展所需职业经理人和专业人士的重要举措之一。
本次辞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俞菊美女士年逾古
稀,为配合公司发展,主动提出辞去董事、副董事长职务;李学波
先生自愿辞去总经理职务;江浩先生为配合公司工作自愿辞去董事、
董秘职务;刘河山先生、马宝亮先生为配合公司发展,自愿辞去公
司董事职务后,专心从事炭黑产品的销售和技术管理工作;李英女
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方面;
周文杰先生是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辞去监事职务后,公司治理结构
更趋完善。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和《关于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6-
024)上述董事、监事辞职后将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董事、监事就职。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三个议案。提名张景华先生、王海秦先生、张文彬先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张文彬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财务总监;聘任魏亮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
炭黑业务;聘任王海秦先生、戚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本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 9 名、监事会成员 3 名、高
级管理人员 11 名。目前董事会成员 5 名、监事会成员 3 名、高级管
理人员 1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名,尚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事项。
回复:
我公司的生产、销售、研发等各项工作运转正常,未发生重大
变化。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3. 你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对你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的影响,及
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和《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6-
024)。江浩先生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魏亮先生暂时代替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证券代表和证券部人员队
伍稳定,证券业务相关工作正常运作,不会对信息披露工作产生实
质性影响。公司在三个月内完成聘任董事会秘书工作。
公司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股东及债权人的知情权。公
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的信息披露责任体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使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
重大事项信息。
4.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后在公司继续任职的情
况。
回复:
本次辞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
俞菊美女士辞去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后,不在公司任职;
李学波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不在公司任职;
江浩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不在公司任职;
刘河山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销售经理职务;
马宝亮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英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负责公司内审工作;
周文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职务。
5.你公司认为应说明的其他问题。
回复:
公司目前没有应说明的其他问题。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