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6-045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6年4月27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年5月18日下午在北京
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网络
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
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15:00至2016年5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
154,050,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7名股东,所持股份
154,050,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0名,所持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总裁胡环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
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6年4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布的《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2015年度
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述职报告详见2016年4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5年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120,875,028.13元,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2,062,600.43元,
加 上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05,655,963.73 元 , 并 扣 除 2014 年 度 股 东 股 利
19,015,745.5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5,911,324.02
元。
因股权激励行权原因,公司拟以总股本382,633,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305,348.40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1,135,338.9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333,706.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1%,2015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860,828,293.33元,较去年期末增长了31.80%。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8.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3发行对象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5发行数量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6限售期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8上市地点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9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收益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4,05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
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
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