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5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5 人,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 15 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设立深圳长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设立深圳长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55)。
议案二 关于增资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增资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56)。
议案三 关于公司 C2 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投资 C2 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产品包括四款车型:C211 轿车(逸动
换代车型)、C212 轿车(逸动 XT 换代车型)、C211 PHEV(插电混合动力)、C212 PHEV
(插电混合动力)。
项目新增建设投资 49,241 万元(含外汇 1,390 万美元),其中:设备购置费 24,740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2,085 万元,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费 21,931 万元,其它费用 485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