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
股份及支付资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
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侯又森先生、唐庆先生、中科鑫通创业投资管理(北京)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鑫通”)购买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捷时代”)51%的股权,作价15,30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7,470万元,股份支付对价7,830
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2.59元/股,对
应的发行数量为6,219,222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元) 支付现金(元) 支付股份(股)
1 侯又森 93,000,000 37,200,000 4,432,089
2 唐 庆 15,000,000 15,000,000 -
3 中科鑫通 45,000,000 22,500,000 1,787,133
合计 153,000,000 74,700,000 6,219,222
2、募集配套资金
为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并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伟星集团有限
公司、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和谢瑾琨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金额不超过15,300万元配
套资金,发行价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2.59元/股,发
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2,152,502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方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股) 认购资金额上限(元)
1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6,152,502 77,460,000
2 章卡鹏 3,000,000 37,770,000
3 张三云 2,000,000 25,180,000
4 谢瑾琨 1,000,000 12,590,000
合计 12,152,502 153,000,000
上述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
开的2016年第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证监许可【2016】891号《关于核准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侯又森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
准。
二、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6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有关调整
要求: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和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息金额=12.59-0.50=12.09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交易对价为7,830万元,根据调整后发行价格12.09元/股
计算,支付给交易对方的股份对价数量为6,476,426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对价支付数量=标的资产的股份支付对价÷调整后的发行价
标的资产的股份支付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支付股份数量(股)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
调整前 调整后
1 侯又森 55,800,000 4,432,089 4,615,384
中科鑫通创业投资管理
2 22,500,000 1,787,133 1,861,042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78,300,000 6,219,222 6,476,426
2、配套募集资金股份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本次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15,300万元,根据调整后发行价格12.09元/股计算,配套
募集资金股份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2,655,086股。
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原认购金额上限÷调整后的发行价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的股份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方名称 认购股数上限(股) 认购资金额上限(元) 调整后认购股数(股)
1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6,152,502 77,460,000.18 6,406,947
2 章卡鹏 3,000,000 37,770,000.00 3,124,069
3 张三云 2,000,000 25,180,000.00 2,082,712
4 谢瑾琨 1,000,000 12,590,000.00 1,041,356
合计 12,152,502 153,000,000.18 12,655,084
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上述股份调整数量均采取向下取整方式计算。最终的股份数量将
以监管部门确认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
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本次调整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