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2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或“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18日上午9:
3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6年4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改选。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第五届董
事会提名李飚先生、郑德华先生、万涛先生、辛豪先生及杨红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斌先生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与同时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将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5
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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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6年4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改选。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第五届董
事会提名刘效文先生、郭全芳先生、王建华先生、王廷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楠、宋朝晖、徐晓聚先生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与同时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将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5
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换届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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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6)详见 2016 年 5 月 19 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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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飚先生,1971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MBA、高级经
济师。1992年至2008年历任公司电子经营部经理、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2008年7月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全国工商联第十一届执委、四川省工商联第十届副主席、四
川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四川省国际商会副会长、成
都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等职。2015年被工信部授予“2015年国防科技进步奖个人一等
奖”。
李飚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30,013,981股,与公司拟
聘任的董事杨红樱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再春先生为父子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德华先生,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
生,高级工程师、注册高级咨询师(航空电子专业)。1983年至2000年历任民航成都飞
机维修工程公司(民航103厂)技术主任、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00年至2013年担任
公司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2013年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四川海特亚美航
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德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红樱女士,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1997年至2008
年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红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为夫妻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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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涛先生,1972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
历。1995年至2005年历任四川奥特附件维修公司生产科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05
年至2013年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兼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
公司总经理。
万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辛豪先生: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MBA。历任新
疆商业银行诚信支行副经理,德恒证券清算中心主任,恒信证券北京营业部总经理,德
恒证券西安长安中路营业部,联华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辛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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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效文先生,194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MBA学历。
具有长期的航空领域工作经验,从事飞行相关工作近40年。1976年至1986年历任空军第
九航空学校一团副团长、团长职务;1983年至1986年任空军第九航空学校参谋长;1986
年至1997年任空军第十三飞行学院参谋长、院长;1997年至2000年任空军上海基地参谋
长;2000年至2010年任上海航空公司副总经理;并于2005年至2010年期间兼任中国联合
航空公司监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效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效文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
(1304810661)号结业证书。
郭全芳先生,195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
历。1987年至1999年历任四川航空公司机务部副经理、经理,1999年至2002年担任四川
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02年至2014年担任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
程师、副总经理。
郭全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郭全芳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
(1606915775)号结业证书。
王建华先生:1979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中国注册会计师、
ACCA。2005年至2006年担任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6年至2013年担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
王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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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建华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
(1506514708)号结业证书。
王廷富先生:197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2000年至2001
年担任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经理,2001年至2015年担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总部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西藏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廷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廷富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
(1606915764)号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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