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更新后)

来源:深交所 2016-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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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版)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顺威股份

股票代码:002676

信息披露义务人:文菁华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五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

有、控制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在顺威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手续。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6

二、自然人最近五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 7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9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顺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0

四、西部利得增盈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方式 ......................................... 11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3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4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

................................................................................................................................................ 14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14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 14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14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 14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 14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4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6

一、关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6

二、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17

三、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18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9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19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19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19

3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19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1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3

一、备查文件......................................................................................................................... 23

二、备置地点......................................................................................................................... 23

4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顺威股份、上市公司 指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文菁华

新余祥顺 指 新余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 指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增盈 1 号、资管计划 指 西部利得增盈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指 西部利得增盈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指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文菁华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32119741114****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自然人最近五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主营业务 注册地 职务 单位存在产

权关系

受托资产管

深圳市前海中

2014 年 10 月 理;投资管理; 持有 20%

汇瑞富财富管 深圳 董事长

15 日至今 投资咨询;股 股权

理有限公司

权投资。

受托资产管

深圳市深海汇

2014 年 10 月 理;投资管理; 不存在产

富投资管理有 深圳 董事长

27 日至今 投资咨询;股 权关系

限公司

权投资。

受托资产管

深圳市深玉汇

2014 年 10 月 理;投资管理; 不存在产

富投资管理有 深圳 董事长

27 日至今 投资咨询;股 权关系

限公司

权投资。

网络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

2015 年 6 月 深圳市国方投 互联网信息枝 持有 99%

深圳 董事长

11 日至今 科技有限公司 术的技术开 股权

发;互联网应

用系统开发

计算机软硬

件、电子信息、

电子通讯、计 持 有

2015 年 6 月 深圳市初道传

算机网络领域 深圳 董事长 79.5% 股

11 日至今 媒有限公司

的技术开发、 权

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

6

服务。

受托资产管

2015 年 6 月 深圳市海讯通 理;投资管理; 持有 99%股

深圳 董事长

11 日至今 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股 权

权投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

况说明

法定代表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深圳市国方 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投科技有限 1,000 万 文菁华 互联网信息枝术的技术开

公司 发;互联网应用系统开发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信息、

深圳市初道

电子通讯、计算机网络领域

传媒有限公 1,000 万 文菁华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

深圳市海讯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通投资有限 1,000 万 文菁华 目前仍在寻找合

投资咨询;股权投资。

公司 适的投资项目和

深圳市前海 商业机会,均未正

中汇瑞富财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式开展业务。

5,000 万 文菁华

富管理有限 投资咨询;股权投资。

公司

深圳市深海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汇富投资管 3,000 万 文菁华

投资咨询;股权投资。

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玉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汇富投资管 3,000 万 文菁华

投资咨询;股权投资。

理有限公司

除上述企业外,信息披露业务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

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

关的行政、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持有股数(股) 持股比例

7

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000820 30,802,254 10.70%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受让方主体资格、诚信情况及收购意

图的调查情况

新余祥顺、顺威国际经查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及查阅全国

法院被执行人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及承诺,认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上市

公司的情形,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

新余祥顺、顺威国际经查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个人征信报告》、浏览中国

裁判文书网、查阅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认为:

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未发现不良诚信记录。

新余祥顺、顺威国际经核查,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权,主要

系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分享上市公司收益为目的,收购意图明确且无违

反相关法律规定。

8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以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权,分享上市公司收益为

目的。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顺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

计划

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

司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票价格等情况,不排除进一步增持或减持顺威股份的

可能性。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顺威股份前未持有顺威股份股权,本次通过西部利

得基金管理的增盈1号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顺威股份股票共计100,238,385股,占

顺威股份总股本的25.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4月28日,文菁华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16年4月28日,文菁华

通过资管计划与新余祥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新余祥顺持有的顺威股

份100,238,385股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6%。本次权益变动后,文菁华

通过增盈1号持有顺威股份25.06%的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上述顺威股份100,238,385

股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管 资管计 股权转让协议签 证券数量

股权转让方 转让价格 占比

理人 划名称 订日期 (股)

西部利

增盈1号 2016年4月28日 新余祥顺 14.90元/股 100,238,385 25.06%

得基金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 年 4 月 28 日,新余祥顺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西部利得增

盈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新余祥顺

受让方:增盈 1 号资管计划

2、标的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股份为新余祥顺合法持有的顺威股份 100,238,385 股流通

股,占顺威股份总股本的 25.06%。

10

3、转让价款、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

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经协商确定为 14.90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

计为人民币 1,493,551,936.5 元。受让方应在标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

完毕之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文件载明的日期为准)

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全部价款。

4、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签订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四、西部利得增盈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方式

文菁华于2016年4月20日与西部利得基金签订了《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产管理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信息披露义务人文菁华与增盈1号的资产管理人西部利得

基金无关联关系;与拟受让顺威股份29%股权的汇融1号的资产管理人中山证券以

及自然人蒋九明亦无关联关系。

上述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及运作方式: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不定期开放,

结构分级为优先级和劣后级。

3、表决权行使: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如劣后级委托人需要资产管理

计划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股东大会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资产

管理人应按照劣后级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意见所列内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优先级

委托人同意并承诺对上述表决事项的安排不持任何异议。

4、涉及股份种类: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顺威股份(股票代码:002676)

等上市公司股份。

5、资产管理费用:按前一日计划财产净值的固定费率计提。计划管理费每

日计提,按季支付,由资产管理人于次季度前 5 个工作日向资产托管人发送计划

管理费划款指令,资产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从本计划资产中支付给管理人,资产管

理费按前一日计划财产净值的 0.17%年费率计提。

6、合同期限及变更:资产管理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

个月,资产管理人有权根据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运作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

提前结束或者延长本资产管理计划。全体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

协商一致后,可对资产管理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7、终止的条件: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资管计划无法正常存续;经全体

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法律法规要求终止的情

形;其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提前终止且与优先委托人协商一致的情况。

8、资产处理安排:资产管理人组织成立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合同终止后10

个工作日内编制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并完成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

变现等事宜。

9、合同成立时间:2016年4月20日。

10、合同生效时间:本合同自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办理完毕,获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11、其他重要条款:资产管理计划履约保障比例平仓线为0.850元。

五、上市公司转让股份的相关锁定承诺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新余祥顺、顺威国际的实际控制人黎东成、麦仁钊、杨国

添、何曙华作为公司原董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现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或发行人股东回

购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的

股份数量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50%。2015年7月27日,黎东成、何曙华、杨国添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麦仁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截至2016年1月30日黎东成、何曙华、杨国添的申报离任生

效时间已满6个月,截至2016年2月27日麦仁钊的申报离任生效时间已满6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文菁华承诺承继新余祥顺、顺威国际的实际控制人黎东成、麦仁

钊、杨国添、何曙华所作出上述董监高离职后的股份锁定承诺。

12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需支付的资金总计为 1,493,551,936.50 元。本次权益变动通过

采取分级方式的增盈 1 号实施。信息披露义务人系增盈 1 号的劣后级委托人,增

盈 1 号的优先级委托人的预期收益率符合市场常规水平。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增

盈 1 号具体资金来源及期限如下:

单位:万元

劣后级委托 优先级委托 优先级资金

资产管理人 资产管理计划 资金总额

人出资金额 人出资金额 期限

18个月(根

据合同约定

西部利得基金 增盈 1 号 150,000 50,000 100,000

可提前退

出)

文菁华认购资管计划劣后级份额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法律、行政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

方资金的情形。

13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

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

二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

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对上市公司现

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

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

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4

八、上市公司下一步发展规划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包括组织架构、治理结构、管理制

度、财务制度等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经

营提供保障。

业务方面,公司将加强战略研究与战略部署,稳固发展塑料空调风叶及其它

中高端塑料风叶产品的制造业务,在稳固原有模具开发、原料加工及制造的自动

化、信息化方面进行技术创新与改造等业务的同时,积极发展汽车零配件、微灌

溉系列产品、智能设备等公司新业务;加大在长三角及中西部地区的布局;加强

对外合作,引进战略人才,夯实公司基础,综合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将在经营

好现有主业的同时,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完善产业链,创造利润增长点,为进一

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创造条件。

15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关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为了保护顺威股份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向顺威股份出具了保持顺威股份

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在通过资管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将保证与上市公

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承诺内容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顺威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营销负责人均专职在顺威股份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

2、保证顺威股份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完全独立。

3、信息披露义务人向顺威股份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

合法程序进行,不以非正当途径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

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顺威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2、保证顺威股份不存在资金、资产被信息披露义务人占用的情形。

3、保证顺威股份的住所独立于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顺威股份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顺威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并行使职权。

(四)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顺威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

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顺威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

16

3、保证顺威股份的财务人员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

4、保证顺威股份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顺威股份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顺威股份

的资金使用等财务、会计活动。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顺威股份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2、保证顺威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予以决策外,不对顺威股份的

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4、保证尽量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顺威

股份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

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一)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从事与顺威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因此,顺威股份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

从事任何与顺威股份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

2、本人保证绝不利用对顺威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

方从事、参与与顺威股份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在本人通过资管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

出现因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顺威股份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

17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一)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为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信

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顺威股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

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

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顺威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深交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顺威股份《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

害顺威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本人通过资管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

出现因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顺威股份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8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顺威股份及其

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顺威股份最近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情况(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顺威股份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更换的计划,亦不存在对拟更换的顺威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以及本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做出其他补偿安排,亦不存在对顺威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

他正在谈判或已签署的合同、默契或者其他安排。

19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并确认,自本报告书签字之日起至前6个月内,文菁

华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20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

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其他信息。

21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文菁华)

日期:2016 年 5 月 14 日

2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人民银行征信记录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二级市场交

易情况查询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函及情况确认函

二、备置地点

置备地点: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28385938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 6 号

23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

(文菁华)

日期:2016 年 5 月 14 日

24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 上 市 公 司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名称 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顺威股份 股票代码 002676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义 务 人 名 文菁华 义务人注

****

称 册地

拥 有 权 益 增加 √

有无一致 有 □ 无 √

的 股 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行动人

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是 √ 否 □ 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 回答“是”,请注明公 否 拥 有 境 是 □ 否 √

境外其他 司家数 内 、 外 两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上市公司 1 家,持有金城股份 5% 个 以 上 上 家数

持股 5%以 以上股份 市公司的

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25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持股种类: 无

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无

占上市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 无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

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

变动种类: 普通股 变动数量:100,238,385 股 变动比

动的数量

例: 25.06%

及变动比

与上市公

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 是 □ 否 √

续关联交

与上市公

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同

业竞争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26

信息披露

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

股票

是否存在

《收购办

法》第六条 是 □ 否 √

规定的情

是否已提

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 是 √ 否 □

条要求的

文件

是否已充

分披露资 是 √ 否 □

金来源

是否披露

是 √ 否 □

后续计划

是否聘请

是 □ 否 √

财务顾问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及批准

进展情况

27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

是 □ 否 √

弃行使相

关股份的

表决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文菁华)

日期:2016 年 5 月 14 日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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