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6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4.77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4.66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5,551.7941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5,593.4515万股。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
年9月22日、2015年10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9月23日、2015年10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5月4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56,938.799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10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62,632,679.78元,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6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7日。鉴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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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完毕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上限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底价调整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为
不低于 14.66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4.77 元/股-0.11 元/
股=14.66 元/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不超过 5,593.4515 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底价)÷调整后的发
行底价=(5,551.7941 万股×14.77 元/股)÷14.66 元/股=5,593.4515 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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