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6-2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
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4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李建平
1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 145,030,6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8228%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3 人,均为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4,947,2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791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83,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1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
表 股 份 483,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333%。
2、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见证律师出席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
1、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的有 145,014,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99.9888% ;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的 0.011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487%;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有 145,014,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99.9888% ;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的 0.011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487%;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通过《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有 145,014,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3
额的 99.9888% ;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的 0.011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487%;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4、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的有 145,014,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99.9888% ;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的 0.011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487%;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5、通过《关于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的有 145,014,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99.9888% ;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的 0.011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487%;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4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6、通过《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的有 46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96.6487% ;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 3.351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487%;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7、通过《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的有 145,014,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99.9888% ;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的 0.011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487%;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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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雨涵、刘丽勤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事项等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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