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6-03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2016 年 5 月 14 日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3: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316,037,85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82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84,186,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137%;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1,851,5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768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子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16,033,75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4,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16,033,75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4,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16,033,75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4,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16,033,75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4,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16,037,85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851,5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5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16,033,75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4,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847,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16,033,75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4,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16,033,75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4,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847,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9、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进行土地竞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16,033,75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4,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1,847,43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71%;
反对 0 股,占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847,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成宝、杨亮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