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9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收

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东明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赵东明先生于2016年5月

16日减持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34%。自2015年5月13日披露《苏

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赵东明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80%,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减持情况

1、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

大宗交易 2016年5月11日 21.60 100.00 0.4747

赵东明 大宗交易 2016年5月16日 20.35 500.00 2.3734

合 计 600.00 2.8480

注:上表“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减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计算。

2、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 比例(%)

赵东明 合计持有股份 6278.46 29.80 5678.46 26.95

其中:无限售条

1569.61 7.45 969.61 4.60

件股份

有限售条

4708.84 22.35 4708.84 22.35

件股份

二、实际控制人全部锁定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赵东明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

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

赵东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

不超过 50%。

赵东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没有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赵东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

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承诺。

2、赵东明先生本次减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3、赵东明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即自2016年5月11

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赵

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禾盛新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