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2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并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根据《国资委关于清理和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3]208 号)以及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
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
河管道”)。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并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
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清算、注销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新疆天河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皮墨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栾秀英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化学管材等各种输排水管道的制造、运输、安装及其异
型管件、配件开发制造,水泥制品,水工金属结构(钢结构、机械设备)及其它化工建材产品
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河管道9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山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天河管道10%的股权。
经营情况(未经审计):截止2016年3月31日,天河管道总资产3279.27万元,净资产2249.70
万元,负债1029.57万元,净利润为-19.10万元。
三、本次清算、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清算、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
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天河管道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关注该
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