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ST 鲁丰 公告编号:2016-051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框架协议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丰环保”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于荣强先生通知,于荣强先生正在筹划控股权转让事宜,并
于2016年5月16日与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378.HK)控制的全资子公
司之孙公司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宏桥”)签署了《股份转让
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于荣强先生拟将其持有的261,096,605股公司股
份转让给山东宏桥。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为于荣强先生,如上述协议最终实施,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士平先生。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相关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士平
注册资本:153,312万美元
注册号:371600400001080
住所:山东省邹平县经济开发区会仙一路
成立日期:1994年7月27日
经营范围:铝矿砂(铝矾土)贸易;铝锭、铝板、铝箔、铝带、铝制品和铝型
材的加工及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378.HK)
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之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士平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于荣强先
生无关联关系。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山东宏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107,558.98万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4,838,103.6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269,455.3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
币557,140.7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山东宏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361,036.74万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6,630,168.3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30,868.4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
币461,413.06万元。(经审计)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于荣强
乙方: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股份转让
在满足以下全部前提条件后,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鲁丰环保 261,096,605 股股
份(具体股份数以双方签署正式转让协议约定内容为准,交易额不超过 9 亿元人民
币):
(1)乙方对鲁丰环保开展法律、财务尽职调查,且尽职调查未发现对本次股份
转让存在实质性障碍的事项;
(2)会计师事务所就鲁丰环保本次股份转让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基准日暂定 2016 年 4 月 30 日);
(3)甲方拟转让予乙方的鲁丰环保该等股份已解除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乙方
全力协助);
(4)山东省商务厅批准同意本次股份转让;
(5)涉及本次股份转让的公告及信息披露文件经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
议(如涉及)。
乙方可以根据监管政策变化及实际工作进展对上述前提条件进行调整或豁免。
2、转让对价
本次股份转让对价按照不低于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鲁丰环
保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的 90%确定。转让对价在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时全款付清。
3、税费承担
甲方自行申报缴纳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与乙方无关。
4、停牌安排及交易定金
甲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当日应办理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牌事宜,最晚
不晚于本协议签署第二日进行停牌,最迟于停牌当日,乙方将 5 亿元人民币的定金
支付到双方共管账户,若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不能满足,则定金应全额退还给乙方;
若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获得满足但乙方拒绝履行本交易,则定金不予退还,归甲方
所有;若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获得满足但甲方拒绝履行本交易,则甲方应双倍返还
定金。定金在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时直接抵作转让价款。
5、保密
双方保证,除依法披露的外,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透露本次股
份转让的有关信息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即使本协议终止,双方对相关信息仍持续
承担保密义务。
6、期限
本次股份转让的正式协议最迟应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前签署。协议双方可根据
本次股份转让谈判进展协商延长正式协议签署时间。如果双方未就延长时间达成一
致的,则本协议终止,甲方退还乙方定金(但本协议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对违约方追
究违约责任)。
7、其他
本协议为双方本次股份转让的基础性文件。双方依据本协议签署正式股份转让
后,本协议终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如上述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最终实施,有利于公司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价
值和竞争力。后续,交易双方尚需就该次控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预计会给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同时鉴于
山东宏桥需对公司进行相关尽职调查等工作,同时以上股权转让需满足相应的前提
条件,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鲁丰,证券代码:002379)自2016年5月17日起继续
停牌。
三、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经双方沟通达成的基础性约定,
协议签订后,交易对方将对公司开展法律、财务尽职调查,并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
待相关工作完成后交易双方尚需就该次控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框架协议需满足其所有前提条件并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批准同意,该事项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
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