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23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18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
见”)。根据该《反馈意见》的要求,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
实,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日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183 号)的回复》。公司将
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报送
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