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6-028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书面通知,由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正
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3 日(星
期二)开市起停牌,后又申请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 (星期二)继续停牌。具
体内容请见公司在 2016 年 5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26)、2016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27)
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发来《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目
前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协调各方推进相关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
票简称:*ST 珠江、*ST 珠江 B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自 2016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预计争取在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
在 2016 年 6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恢
复交易。若公司复牌并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则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 。
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公司股票停
牌期间,公司将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停牌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