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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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审阅本次有关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

后,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

职能力和条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本次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独立董事: 贾生华 于永生 王曙光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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