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视通: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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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6-033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C 座 3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胡小周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20 人,代表股份 49,556,48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1.4490%。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股份 49,556,48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1.4490%。(2)根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

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2,460,76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5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

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

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三)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1) 交易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 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 拟购买资产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8) 拟购买资产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9) 拟购买资产期间损益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 锁定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1) 募集的配套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2) 上市地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3)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4)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五)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六)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七)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其相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盈利

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八)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九)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

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十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十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十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十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十五)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

标准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十六)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56,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鲍卉芳律师、李洪涛律师出席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

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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