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补充反馈意见的专项回复

来源:深交所 2016-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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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补充反馈意见的专项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的补充反馈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会同申请人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补充反馈意见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核查。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

现将有关问题解释、说明、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解释外,本反馈回复中简称或术语与原保荐工作报告中

所指含义相同)。

第一部分 关于还贷和补流需重点补充回复的要求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对比

答复:

(一)本次发行前后资产负债率水平对比

发行人是我国 A 股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以木质活性炭业务为主的上市公

司,不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上市公司。

从大类行业来看,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同花顺 iFinD

数据库,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共 157 家。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在选择同行业上市

公司时,未进行剔除。

根据同花顺 iFinD 数据库,发行人 157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底、2015 年末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具体如下: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5 年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5 年三季

2015 年末 2015 年末

季度末 度末

000912.SZ 泸天化 91.14% 91.01% 300398.SZ 飞凯材料 24.97% 26.31%

600599.SH 熊猫金控 22.81% 18.38% 300243.SZ 瑞丰高材 51.44% 62.52%

600367.SH 红星发展 30.34% 32.30% 300067.SZ 安诺其 24.60% 29.24%

600230.SH 沧州大化 62.58% 69.25% 002637.SZ 赞宇科技 43.69% 43.69%

000683.SZ 远兴能源 55.66% 57.37% 600722.SH 金牛化工 17.34% 16.43%

000731.SZ 四川美丰 39.65% 44.37% 002496.SZ 辉丰股份 40.05% 41.43%

000930.SZ 中粮生化 63.66% 72.14% 600096.SH 云天化 89.56% 89.56%

600141.SH 兴发集团 72.29% 71.73% 000510.SZ *ST 金路 54.57% 48.40%

000792.SZ 盐湖股份 74.35% 69.67% 300132.SZ 青松股份 41.98% 33.47%

600423.SH 柳化股份 78.10% 83.56% 002096.SZ 南岭民爆 34.88% 35.33%

600844.SH 丹化科技 50.09% 49.51% 300019.SZ 硅宝科技 25.63% 26.33%

300054.SZ 鼎龙股份 16.24% 16.82% 300459.SZ 浙江金科 22.43% 25.52%

600328.SH 兰太实业 80.21% 80.46% 600727.SH 鲁北化工 20.49% 22.06%

600135.SH 乐凯胶片 11.15% 15.05% 600146.SH 商赢环球 40.38% 57.03%

002167.SZ 东方锆业 56.41% 62.94% 002568.SZ 百润股份 33.08% 45.24%

002054.SZ 德美化工 20.64% 20.93% 600769.SH 祥龙电业 52.37% 53.90%

600319.SH 亚星化学 98.93% 108.09% 600226.SH 升华拜克 35.55% 36.52%

600339.SH 天利高新 80.80% 97.80% 002274.SZ 华昌化工 55.85% 55.68%

603077.SH 和邦生物 38.32% 41.22% 300072.SZ 三聚环保 54.31% 52.46%

002648.SZ 卫星石化 56.00% 55.88% 002643.SZ 万润股份 13.21% 13.90%

600691.SH *ST 阳化 84.37% 83.85% 000627.SZ 天茂集团 27.20% 25.96%

002145.SZ 中核钛白 48.00% 50.79% 002061.SZ *ST 江化 63.60% 65.11%

002442.SZ 龙星化工 62.42% 62.75% 002783.SZ 凯龙股份 34.54% 22.74%

002513.SZ 蓝丰生化 58.96% 40.33% 002004.SZ 华邦健康 54.85% 47.18%

002226.SZ 江南化工 22.87% 22.13% 002002.SZ 鸿达兴业 65.74% 63.95%

002037.SZ 久联发展 72.52% 72.13% 002319.SZ 乐通股份 46.12% 52.70%

002092.SZ 中泰化学 71.47% 67.69% 002010.SZ 传化股份 44.74% 22.96%

002601.SZ 佰利联 55.85% 59.07% 002256.SZ 彩虹精化 62.75% 67.76%

600389.SH 江山股份 56.53% 58.59% 002211.SZ 宏达新材 29.39% 23.35%

002217.SZ 合力泰 52.02% 39.56% 002125.SZ 湘潭电化 76.17% 59.70%

600538.SH 国发股份 25.55% 25.02% 002361.SZ 神剑股份 29.31% 26.59%

300214.SZ 日科化学 15.89% 14.95% 002666.SZ 德联集团 18.94% 17.45%

000662.SZ 索芙特 16.30% 15.95% 002409.SZ 雅克科技 21.02% 21.07%

300437.SZ 清水源 12.75% 11.93% 002584.SZ 西陇科学 23.31% 24.83%

300487.SZ 蓝晓科技 16.67% 15.94% 600596.SH 新安股份 43.98% 44.53%

000707.SZ 双环科技 85.98% 86.59% 002068.SZ 黑猫股份 69.49% 67.19%

000953.SZ 河池化工 90.82% 92.32% 002588.SZ 史丹利 38.63% 39.37%

600227.SH 赤天化 61.08% 57.92% 002170.SZ 芭田股份 44.10% 50.62%

000990.SZ 诚志股份 49.39% 46.78% 000985.SZ 大庆华科 21.35% 20.64%

600091.SH *ST 明科 86.35% 30.89% 002192.SZ 融捷股份 12.28% 17.67%

300135.SZ 宝利国际 67.20% 58.35% 002109.SZ *ST 兴化 40.75% 41.81%

300109.SZ 新开源 6.80% 5.92% 002453.SZ 天马精化 40.77% 33.48%

300063.SZ 天龙集团 47.25% 36.29% 002539.SZ 新都化工 66.21% 65.16%

300121.SZ 阳谷华泰 61.20% 59.79% 000545.SZ 金浦钛业 24.93% 30.09%

300107.SZ 建新股份 5.20% 5.09% 002165.SZ 红宝丽 39.59% 39.00%

300285.SZ 国瓷材料 28.37% 26.25% 002497.SZ 雅化集团 20.12% 17.25%

300200.SZ 高盟新材 7.25% 8.14% 002455.SZ 百川股份 60.89% 57.06%

300261.SZ 雅本化学 51.12% 52.11% 000950.SZ 建峰化工 72.38% 71.86%

600301.SH *ST 南化 117.15% 74.27% 002386.SZ 天原集团 68.87% 67.56%

600746.SH 江苏索普 21.10% 19.10% 002741.SZ 光华科技 23.28% 19.06%

002734.SZ 利民股份 33.68% 32.84% 002057.SZ 中钢天源 15.74% 15.14%

300405.SZ 科隆精化 55.82% 54.58% 002749.SZ 国光股份 8.99% 8.62%

300343.SZ 联创股份 32.43% 31.42% 002748.SZ 世龙实业 11.40% 11.06%

300192.SZ 科斯伍德 16.80% 15.47% 000755.SZ 山西三维 76.06% 78.73%

000737.SZ 南风化工 93.89% 95.74% 002258.SZ 利尔化学 33.79% 39.32%

600299.SH 安迪苏 27.22% 20.83% 000565.SZ 渝三峡 A 25.82% 26.70%

000155.SZ *ST 川化 190.23% 326.19% 002408.SZ 齐翔腾达 31.47% 30.41%

600249.SH 两面针 40.11% 44.59% 002753.SZ 永东股份 10.97% 14.01%

300387.SZ 富邦股份 21.32% 24.52% 002246.SZ 北化股份 25.67% 24.69%

300446.SZ 乐凯新材 15.79% 9.51% 002562.SZ 兄弟科技 23.04% 17.19%

603010.SH 万盛股份 16.52% 16.21% 002597.SZ 金禾实业 37.95% 39.64%

300225.SZ 金力泰 18.17% 20.25% 002326.SZ 永太科技 42.55% 44.38%

600315.SH 上海家化 34.13% 29.79% 002538.SZ 司尔特 26.37% 26.64%

002341.SZ 新纶科技 56.02% 58.59% 002591.SZ 恒大高新 15.97% 18.72%

002136.SZ 安纳达 48.28% 51.12% 002215.SZ 诺普信 38.00% 42.52%

600273.SH 嘉化能源 40.82% 41.41% 002391.SZ 长青股份 15.42% 18.69%

600470.SH 六国化工 64.45% 65.02% 002669.SZ 康达新材 26.63% 20.36%

000822.SZ 山东海化 37.55% 39.02% 002440.SZ 闰土股份 20.33% 18.59%

300429.SZ 强力新材 6.43% 8.01% 002053.SZ 云南盐化 59.83% 50.96%

002709.SZ 天赐材料 36.54% 26.72% 002360.SZ 同德化工 22.99% 17.90%

300082.SZ 奥克股份 41.53% 43.15% 002094.SZ 青岛金王 56.85% 58.08%

300041.SZ 回天新材 18.68% 14.58% 002476.SZ 宝莫股份 20.98% 28.89%

601208.SH 东材科技 29.50% 30.34% 002407.SZ 多氟多 48.78% 38.56%

600636.SH 三爱富 18.81% 27.34% 002250.SZ 联化科技 31.94% 34.10%

002466.SZ 天齐锂业 48.85% 45.82% 002470.SZ 金正大 32.23% 30.84%

300236.SZ 上海新阳 14.73% 21.80% 603299.SH 井神股份 61.37% 56.77%

300481.SZ 濮阳惠成 6.70% 6.69% 603968.SH 醋化股份 36.88% 35.19%

600228.SH 昌九生化 74.07% 72.33% 000635.SZ 英力特 11.32% 11.15%

002632.SZ 道明光学 8.67% 9.47%

根据上表统计及发行人 2015 年三季度末、2015 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实际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与 157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对比如下: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

项目

(本次非公开董事会决策时点) (2015 年末)

同行业平均值(157 家公司) 42.27% 42.29%

同行业中位数(157 家公司) 38.32% 38.56%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27.42% 30.17%

发行人(本次发行后) 16.05% 18.00%

注: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截止时点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因此“本

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策时点”的资产负债率,本反馈回复统计的是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同行业 157 家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

由于发行人是我国 A 股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以木质活性炭业务为主的上

市公司,不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上市公司,所以上述同行业资产负债

率对比仅为大类行业对比,不具有实际参考性。

公司是“林产三剩物”综合利用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林产化工龙头企

业,也是我国唯一一家在 A 股上市的以木质活性炭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我国“林

产三剩物”综合利用企业和林产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与大型化工企

业每年进行大规模的债务融资相比,发行人可对外获取的债务融资规模非常有

限,发行人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靠股权融资及自身经营利润留存积累。因此,与

“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的大多数企业相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略低。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明显降低,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

务风险,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为公司内生式发展和外延式扩张提供充足的营

运资金支持。

(二)股权融资偿还银行贷款具有合理性

1、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

虽然由于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导致公司 2015 年末资产负债率水平低于同行

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的营运资金缺口也逐年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不断上升。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别为 15.43%、19.82%和

30.17%,资产负债率水平逐年显著上升。预计随着公司高端精制活性炭项目的投

建,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将进一步上升,超过同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水平。

与化工行业大中型企业相比,公司作为“林产三剩物”综合利用的林产化工

企业,经营规模较小,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较弱。因此,为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公司决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降低资产负债

率水平,优化资本结构。

2、降低财务费用,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有效控制短期偿债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有息负债增长较快。2013 年

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900 万元、3,000 万元和

9,000 万元,2015 年末短期借款较 2014 年末增长 200%。较高的银行借款金额使

公司承担了较高的财务费用,削弱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增大了公司的短期偿债

风险。本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预计每年可以

节省约 130 万元的利息支出,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有效控制短期偿债风险。

二、关于近期投资是否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

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补充说明)

答复:

根据保荐机构核查及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及说明,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

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重

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也不存在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

买的计划。

(一)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除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外,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是指: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④交易

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补充反

馈意见回复签署日公司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或相关计划的决策文件,查看了相

关公告、付款凭证、相关投资或购买的协议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

本补充反馈意见回复签署日,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

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况。

(二)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

申请人承诺,自本补充反馈回复出具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进行重大

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如果未来涉及对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进行筹备等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自本补充回复出具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发行人不

存在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

因此,综上所述:(1)发行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

至今,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

购买的情况;(2)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也不存在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

划;(3)公司近期投资不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

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

三、涉及还贷的,列表列示本次偿还银行贷款明细。

根据提供的还贷明细,说明: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董事会决策时

间;②是否存在非公开决策时点之后的贷款;③是否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偿还短

期流动性贷款的情形,如有,请说明使用长期性股权融资偿还短贷的合理性。

答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偿还银行贷款明细

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元力股份实施,公司拟将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3,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拟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

明细如下:

序 借款主 借款金额 同意提前还款金

借款银行 借款期限 借款用途

号 体 (万元) 额

采购木屑、磷

交通银行股份 2015-12-24 本金 3,000 万元及

元力股 酸、半成品活

1 有限公司南平 3,000.00 至 相应利息(按实际

份 性炭及企业日

分行 2016-08-13 使用天数计算)

常经营周转

中国银行股份 2015-06-05 本金 1,000 万元及

元力股

2 有限公司南平 1,000.00 至 购买原材料 相应利息(按实际

分行 2016-06-04 使用天数计算)

中国农业银行 2015-06-10 本金 2,000 万元及

元力股

3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至 购买原材料 相应利息(按实际

南平延平支行 2016-06-09 使用天数计算)

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关于元力股份

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同意函“我行同意贵公司提前偿还我行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按照实际用款天数计算),且贵公司无需向本行支付任何违约金或相关费用”。

(二)公司本次拟偿还银行贷款不存在非公开决策时点之后的贷款

2016 年 1 月 16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拟偿还的银行贷款的起始时间分别为 2015 年 6 月 5

日、2015 年 6 月 10 日、2015 年 12 月 24 日,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

议日之前,不存在偿还非公开决策时点之后的贷款的情形。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短期流动性贷款具有合理性

1、公司短期贷款均为滚动贷款,具有“短贷长借”的长期性特征

公司本次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的银行贷款虽然均为短期贷款,但

根据以往经验,这些短期贷款均为滚动贷款,具有长期性特征。为填补公司的营

运资金缺口、满足公司购买原材料等日常经营周转的需要,某笔短期贷款即将到

期前,公司一般与贷款行协商,以新增的短期贷款来替换原有即将到期的贷款。

因此,公司通过滚动偿付的方式,将短期贷款以长期贷款的方式使用,以支撑公

司的中长期投资发展计划。

但这种短贷长借的方式存在较大的风险,若贷款银行收紧信贷额度,终止与

公司的短贷长借的合作模式,将可能导致公司中长期投资发展计划受阻,陷入融

资困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偿还短期贷款,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短贷长

借的融资风险。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短期贷款,有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升整体盈利

能力,有效控制短期偿债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有息负债增长较快。2013 年

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900 万元、3,000 万元和

9,000 万元,2015 年末短期借款较 2014 年末增长 200%。较高的银行借款金额使

公司承担了较高的财务费用,削弱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增大了公司的短期偿债

风险。本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预计每年可以

节省约 130 万元的利息支出,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有效控制短期偿债风险。

第二部分 关于投资构成和金额及其测算依据

一、披露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说明投资构成、具体金额及测算依据,说明

其合理性;说明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说明投资规模是否与公司现有资产和业务

规模相匹配。

答复:

(一)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次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 50,000 5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 10,000

合计 60,000 60,000

“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由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

司负责实施,项目设计总产能 6 万吨。其中,颗粒炭 1.5 万吨,药用炭 2 万吨,

精制炭 0.5 万吨,化学炭 2 万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构成及具体金额

1、“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投资构成

公司“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总投资额 5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5,5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500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45,500.00 91.00%

1.1 建筑工程费 15,500.00 31.00%

1.2 工艺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23,300.00 46.60%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00.00 8.00%

1.4 预备费 2,700.00 5.40%

2 铺底流动资金 4,500.00 9.00%

3 项目总投资 50,000.00 100.00%

2、“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构成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 3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不超过 7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1、“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1)建筑工程费测算依据

公司“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费共计 15,500 万元,具体构成

如下: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M2) 单位建安成本(元/M2) 建安费(万元)

1 颗粒炭车间 I、车间 II 4,080 900 367.20

2 颗粒炭车间 III 14,916 1,000 1,491.60

3 高级活性炭车间 I 1,800 1,300 234.00

4 高级活性炭车间 II 7,458 1,600 1,193.28

5 精制炭车间 5,760 1,200 691.20

药炭洗涤、干燥及包装

6 8,280 1,500 1,242.00

车间

7 物理炭转炉车间 3,948 900 355.32

酸回收除砂、低灰洗涤

8 10,762.5 1,000 1,076.25

及成品干燥车间

9 8 条化学炭转炉车间 5,985 900 538.65

颗粒炭及 8 条转炉尾气

10 6,090 800 487.20

处理区、配液区

8 条化学炭转炉配液

11 566 800 45.28

12 热风炉区 19,212.5 900 1,729.13

13 化学炭包装区 2,142 900 192.78

湿木屑投料及烘干车

14 8,993 900 809.37

15 捏合区 4,815 1,200 577.80

水循环及污水处理车

16 6,452 900 580.64

17 化验楼 3,510 1,700 596.70

18 综合办公楼 3,600 1,700 612.00

19 化学炭仓库 1,260 900 113.40

20 颗粒炭成品仓库 1,056 900 95.04

21 颗粒炭原料仓库 1,056 900 95.04

22 药炭仓库 2,400 900 216.00

23 五金仓库 279 1,200 33.48

24 木片仓库 1,188 900 106.92

25 煤场 1,296 900 116.64

26 纯水区 1,008 900 90.72

27 蒸发浓缩车间 864 900 77.76

木屑烘干尾气处理车

28 741 900 66.69

湿木屑堆放 I 区、II

29 3,528 900 317.52

区、III 区

30 空压机房 219.48 1,500 32.92

31 高、低配室/变压器房 245.7 1,500 36.86

储油间及柴油发电机

32 156 1,500 23.40

33 机修房 186 1,300 24.18

34 包装物库房 704 1,200 84.48

厂区值班室(3 处)及

35 227.66 1,500 34.15

配套

36 颗粒炭围堰/压滤机区 266.5 800 21.32

37 污水池及消防应急池 634 1,500 95.10

38 净水池及水泵房 402 1,300 52.26

39 药炭罐区 192.5 500 9.63

40 厂区挡土墙及围墙 - - 530.00

41 厂区道路 - - 280.00

42 厂区排水管线及其他 - - 126.11

合 计 15,500.00

公司“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费的测算以厂区车间、办公楼、

仓库、配套的机房、水处理设施等建筑的实际规划详图、实际建筑面积及南平当

地实际建安成本为依据测算,测算依据充分、合理。

(2)工艺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测算依据

公司“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共 23,300 万

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金额(万元)

一、 化学炭生产线(2 万吨/年) 条 4

1 化学炭木屑烘干设备 套 4 44.40 177.60

2 化学炭木屑捏合设备 套 4 95.90 383.60

3 炭活化转炉 台 4 150.00 600.00

4 转炉配套 套 4 44.90 179.60

5 化学炭转炉尾气处理设备 套 4 113.90 455.60

6 化学炭洗涤除砂系统 套 4 236.40 945.60

7 化学炭干燥设备 套 4 70.10 280.40

8 化学炭粉体加工设备 套 4 230.30 921.20

9 化学炭干燥尾气处理设备 套 2 28.20 56.40

10 化学炭干燥供热设备 套 2 231.00 462.00

小 计 36 - 4,462.00

二、 药炭生产线(2 万吨/年) 条 4

1 药用炭木屑烘干设备 套 4 59.20 236.80

2 药用炭木屑捏合设备 套 3 95.90 287.70

3 炭活化转炉 台 3 150.00 450.00

4 转炉配套 套 3 44.90 134.70

5 药用炭转炉尾气处理设备 套 3 113.90 341.70

6 药用炭洗涤除砂系统 套 3 195.50 586.50

7 药用炭预干燥设备 套 3 71.40 214.20

8 药用炭粉体加工设备 套 4 806.825 3,227.30

9 药用炭干燥供热设备 套 4 128.50 514.00

小 计 30 - 5,992.90

三、 颗粒炭生产线(1.5 万吨/年) 条 3

1 颗粒炭预处理设备 套 6 56.50 339.00

2 1#转炉 台 6 60.00 360.00

3 原料供热装置 套 6 25.00 150.00

4 碳化转炉 台 12 140.00 1,680.00

5 活化转炉 台 6 80.00 480.00

6 颗粒炭转炉尾气除尘设备 套 4 60.00 240.00

7 颗粒炭后处理装置 套 6 383.53 2,301.20

小 计 46 - 5,550.20

四、 精制炭生产线(0.5 万吨/年) 条 1

1 精制炭木屑烘干设备 套 6 14.80 88.80

2 精制炭木屑捏合设备 套 2 47.95 95.90

3 炭活化转炉 台 1 150.00 150.00

4 转炉配套 套 2 22.45 44.90

5 精制炭转炉尾气处理设备 套 3 37.97 113.90

6 精制炭后处理系统 套 20 47.235 944.70

7 精制炭干燥尾气处理设备 套 2 14.10 28.20

8 精制炭干燥供热设备 套 3 41.17 123.50

小 计 39 - 1,589.90

五、 辅助公用工程设备

1 空压机 台 12 22 264

2 空压机储气罐 套 1 50 50

3 消防、供水水泵 台 6 3 18

4 汽车衡 台 1 25 25

5 起重设备 台 12 6 72

6 叉车 台 2 20 40

7 高压配电开关柜 台 6 5 30

8 变压器 台 4 20 80

9 低压总配电柜 台 28 4 112

10 柴油发电机 台 2 40 80

11 低压分配电柜 套 12 30 360

小 计 86 - 1,131

六、 安装工程

1 配电、自控系统、电缆安装 - - - 1,088

2 辅助工程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 - - 306

3 设备及工艺管道安装工程 - - - 3,180

小 计 - - 4,574

总 计 23,300.00

公司“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及工器具测算价格均以同类设

备的市场公开销售价格及公司向上游设备供应商的询价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完

全公允、透明,测算依据充分合理。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测算依据

“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计 4,000 万元,包括土

地费(3,600 万元)、契税费用(108 万元)、勘探费用(47 万元)、工程设计费用

(100 万元)及管理费(145 万元),费用估算以当地项目建设实际收费为依据,

费用估算谨慎、合理。

2、“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结合运营的历史数据和业务发展规划,根据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占用情

况以及各项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以估算的 2016 年

至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按照销售百分比法对构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

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进行估算,进而预测公司未来期间生产经

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相关测算公式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规模测算公式如下:

流动资金占用额=营业收入×(存货销售百分比+应收账款销售百分比+预付

账款销售百分比+应收票据销售百分比-应付账款销售百分比-预收账款销售百分

比-应付票据销售百分比)。

存货销售百分比=(存货/营业收入)×100%,其他以此类推。

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规模=2018 年末预计流动资金占用额-2015 年末流动资金

占用额。

(2)具体测算过程

①未来三年营业收入测算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内生增长和外延扩张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资产总额、营

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逐年上升。元力股份于 2015 年 4 月收购元禾化工 51%的股

权,完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为增加可比性,假设公司 2012 年 1 月 1 日起

将元禾化工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追溯调整合并

报表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 44,792.90 万元、54,495.74 万元和 58,830.65 万元,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1.66%。

结合过往增长率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按 21%的增长率进行测算,以 2015

年实际经营数据为基础,预计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71,185.09 万元、86,133.95 万元和 104,222.09 万元。

公司对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公司盈

利承诺。该营业收入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因素,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②流动资金缺口测算

假设未来三年(2016-2018 年)公司经营性应收、经营性应付和存货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与公司 2015 年合并报表口径保持一致,则流动资金缺口测算如下:

实际值(万元) 预计值(万元)

项目 营业收入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8 年末预计数

百分比 /2015 年末 /2016 年末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5 年末实际数

营业收入 100.00% 58,830.65 71,185.09 86,133.95 104,222.09 45,391.44

应收票据 10.90% 6,412.60 7,759.25 9,388.69 11,360.31 4,947.71

应收账款 10.13% 5,962.19 7,214.25 8,729.24 10,562.38 4,600.19

预付款项 0.27% 160.13 193.76 234.45 283.68 123.55

存货 14.80% 8,707.77 10,536.40 12,749.05 15,426.35 6,718.58

经营性流动资产

36.11% 21,242.69 25,703.65 31,101.42 37,632.72 16,390.03

合计①

应付票据 2.76% 1,622.52 1,963.25 2,375.53 2,874.39 1,251.87

应付账款 8.59% 5,052.54 6,113.57 7,397.42 8,950.88 3,898.34

预收款项 0.81% 477.39 577.64 698.95 845.73 368.34

经营性流动负债

12.16% 7,152.45 8,654.46 10,471.90 12,671.00 5,518.55

合计②

流动资金占用金

23.95% 14,090.24 17,049.19 20,629.52 24,961.72 10,871.48

额①-②

经测算,公司 2018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额为 24,961.72 万元,减去 2015 年末

流动资金占用额 14,090.24 万元,未来三年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为 10,871.48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以不超过 7,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

公司日常经营性支出,低于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量,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公司“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总工期 24 个月(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包括初步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及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交

付、设备及管道安装、操作工培训、生产准备、装置联动试车等环节,具体如下:

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项目

初步设计及

1

审批

2 施工图设计

场地平整及

3

土建施工

设备采购及

4

交付

设备及管道

5

安装

6 操作工培训

7 生产准备

装置联动试

8

(五)说明投资规模是否与公司现有资产和业务规模相匹配

1、“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与现有资产和业务规模相匹配

公司“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拟投资规模约为 5 亿元,项目建成达产后

将形成 6 万吨活性炭产能,其中 2 万吨化学炭产能为替换现有老化生产线的产能,

其余 4 万吨(药用炭、颗粒炭、精制炭)产能为新增产品产能。

截至 2015 年底,公司总资产规模 8.88 亿元;2015 年度,公司活性炭产品产

销量约为 6 万吨,自公司设立至今十六年产销量增长近 120 倍,公司营业收入实

现了自 2001 年以来连续十四年的稳健增长。随着公司产销规模、资产规模、营

收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能力、管理效率也不断提升。针对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已经提前进行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人员的储

备,提前进行产品技术研发和营销宣传。因此,本次“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

的投资规模与公司现有资产、业务规模及经营管理能力相匹配。

2、“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规模与公司资金需求规模及

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相匹配

(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规模与公司营运资金缺口相

匹配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16 亿元、4.48

亿元、5.45 亿元和 5.88 亿元。受营业收入增长的影响,近年来公司的营运资金

规模增长较快,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营运资金缺

口(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分别为

1.14 亿元、1.20 亿元、1.26 亿元和 1.41 亿元。本次“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 (合计不超过 1 亿元)的实施,与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规模相匹配,

可以显著缓解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

(2)“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规模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

划相匹配

自 2001 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实现了连续十四年的稳健增长,连续多年木

质活性炭产量、销量、出口量位居全国第一,是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木质活性炭

生产企业;公司近年来稳步推进生产基地的全国化布局,初步形成了以南平总部

为中心,福建莆田、江西玉山与内蒙古满洲里齐头并进的区域战略布局;公司持

续强化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陆续开发完成室内空气净化活性炭、有机溶剂回收

专用炭、油气回收专用炭、特殊粒度区间粉状炭、特殊领域用高吸附力磷酸炭、

丙酮吸附专用炭等新产品。随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高

端精制活性炭产品系列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产品广泛应用于 VOCs 回收处理、空

气净化、脱硫脱硝脱汞、污水处理、健康医药等领域,市场前景非常广阔,未来

业绩将实现持续快速增长。

此外,在不断强化技术研发和新产品体系构建的基础上,公司未来将大力拓

展活性炭的环保工程应用:第一,探索以合资建设、合作运营、收益分成、BOT、

供应 VOCs 回收特种设备、提供工程建设和技术咨询等模式开展 VOCs 回收工程

的建设及运营,获取活性炭销售、VOCs 回收工程建设及运营收益;第二,以工

业园区污水治理为突破口,通过与专业污水处理公司开展全方位合作,逐步发展

成为集工业废水处理、特种化学污水净化、生活污水处理业务于一体的专业污水

治理工程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第三,以燃煤烟气治理为切入点,以公司清洁能

源用活性炭产品为基础,提供脱硫脱硝脱汞、除尘除杂等烟气净化工程建设及运

营服务;第四,公司迎接大量污染严重、能耗大的小锅炉和小窑炉即将淘汰、中

小企业在工业园区积聚并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将利用公司多年来开发成功和引

进消化的成果,研发成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热能综合梯级利用技术,打造节能

50%,CO2 减排 50%,能源成本大幅下降的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示范工程,逐步

向各大工业园区推广。

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环保应用工程业务的不断拓展,将对公司的

资金实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可以为公司业务开拓提供充足的流动资

金支持,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满足内生式发展和外延

式扩张的营运资金需求。

二、说明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具体到产品和服务、供应

商和客户、生产(规模效应等)、销售渠道、品牌等,分析协同性);涉及业务

转型或领域延伸的,说明是否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资质、技术、人员等资源储

备(募投项目从事业务目前落地情况、目前所处的具体状态),分析公司从事相

关业务的优劣势。

答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体系的丰富和升级,有助于提升公

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1、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实现公司产品体系的高端化升级

公司现有产品体系以传统的工业用活性炭产品为主,而高附加值、高科技含

量的药用炭、精制炭比重较低,导致公司活性炭业务整体盈利水平较低。通过本

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形成年产 1.5 万吨颗粒炭、2 万吨药用炭、0.5 万吨精

制炭的高端精制活性炭产品的生产规模,有助于实现公司产品体系的高端化升

级:

(1)本项目生产的颗粒炭产品可以广泛应用于 VOCs 回收处理、空气净化、

汽车尾气处理、液相脱色、污水处理等领域,具有非常良好的环保应用前景。

(2)本项目生产的药用炭产品可以用于化学合成药、生物制剂、维生素、

激素、针剂、大输液等制药领域,达到脱色精制、除臭除杂、去味提纯等效果,

也可以制备药用催化剂或作为药用载体,用于特殊医疗领域,市场空间非常广阔。

(3)本项目生产的精制炭即特种高纯超细粉状炭和特定粒度范围超高纯活

性炭,是经过特殊炭化、活化、研磨工艺,洗涤精制、分级制成的活性炭。与普

通活性炭产品相比,本项目生产的活性炭纯度高、杂质少,适用于炭储能/超级

电容、血液净化等特种高端应用领域,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都非常高。

2、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提升公司化学炭产品的规模经济效应和生产效

率,强化成本控制、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包括 2 万吨化学炭生产线建设。公司目前

大部分化学炭生产线产能利用率接近饱和,且部分早期建设的生产线存在改建升

级和新建置换需求在活性炭下游行业筑底回暖,活性炭市场需求规模持续快速增

长的背景下,公司现有生产线的产能已经无法满足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报告期

内,公司活性炭产品采购订单逐年增长,为及时响应客户订单需求,公司每年都

不得不从外部采购较大金额的半成品活性炭,以弥补现有生产线的产能缺口。外

购半成品炭的单位成本远高于公司自产半成品炭的单位成本,长期外购半成品

炭,不利于公司的成本控制。

本次募投项目 2 万吨化学炭生产线的建设,有助于缓解公司当前生产线产能

不足、供给紧张的状况,也有助于公司加强成本控制、增强规模经济效应,提升

盈利能力。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仍专注于木质活性炭业务,新项目供应商与原有供

应商重合

公司坚持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的发展理念,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

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仍专注于木质活性炭主业,本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与

现有木质活性炭业务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基本一致,募投项目的投产将充分利用公

司现有的供应商体系。

4、本次募投项目的市场开拓将在深挖公司现有客户群体需求的基础上,不

断拓展新的客户群体和应用领域,销售渠道存在一定的重合性

公司目前产品以传统工业用活性炭为主,医药用活性炭的生产和销售也已经

初步形成规模。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形成的 2 万吨化学炭、2 万吨药用炭的产能将

主要通过深挖公司现有的客户群体实现销售,并不断拓展医药领域的新市场、新

客户。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 1.5 万吨颗粒炭,将主要面向新客户和新应用领

域,公司目前已经与燕山石化等客户开展合作,拓展颗粒炭在 VOCs 回收处理、

空气净化领域的应用;公司未来将逐步开拓汽车领域客户,实现在汽车尾气处理

用活性炭市场的突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形成的 0.5 万吨精制炭产能,一部分用

于与公司现有产品进行混合、配比,满足现有客户不同的应用需求,另一部分将

用于拓展炭储能/超级电容、血液净化等特种高端应用领域的客户,推动公司客

户结构的不断丰富和多样化。

5、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销售将充分利用公司的现有品牌

通过多年的专业化管理与市场运营,公司“元力”牌活性炭已在行业内树立

起高技术、高品质、优质服务的市场形象,得到了行业客户的充分信任,公司凭

借品牌号召力与多数下游客户建立了较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注册商标

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的品牌及市场营销优势既保证了过去十四年间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稳

健增长。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品牌知名度优势,

实现产能的顺利消化。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仍专注于主营业务,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

对公司现有业务体系的丰富和升级,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规模经济效应、强化

成本控制能力,提升盈利水平。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原材料供应商与现有业务供应

商高度重合,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销售将充分利用公司的现有品牌,本次募投项

目产品的市场开拓将在深挖现有客户群体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的客户群体

和新的应用领域。

(二)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人员等资源储备

1、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

截至本补充反馈回复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及开展

募投项目所需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许可范围

序号 资质名称 颁发部门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认定内容

全国工业产品生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 2018 年 6 月

1 闽 XK13-217-00108 食品添加剂

产许可证 局 27 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 2019 年 3 月 4

2 药品生产许可证 闽 20160071 原料药、药用辅料

管理局 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 2018 年 6 月

3 药用辅料批件 闽药准字 F201320008 号 药用炭(药用辅料)

管理局 29 日

取水用途:工业取

取水(闽)字[2012]第 2017 年 12 月

4 取水许可证 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 水;退水水质要求:

901103 号 31 日

地表水 III 类

福建省涉及饮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 闽卫水字(2014)第 0043 用于生活饮用水的 2018 年 7 月 6

5 水卫生安全产品

育委员会 号 净化处理 日

卫生许可批件

排放污染物许可 福建省南平市环境保 废水、废气、固体废 2017 年 5 月

6 南环[2014]证字第 7 号

证 护局 物、噪声 13 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

7 AQBIIQT 闽 201400007 - 2017 年 1 月

二级企业 研究院

福建省科技厅/财政厅/ 2018 年 9 月

8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535000104 -

国税局/地税局 20 日

全国工业产品生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 2019 年 2 月 9

9 闽 XK13-217-00123 食品添加剂

产许可证 管理局 日

福建省排污许可 莆田市秀屿区环境保 林产化学品制造相 2019 年 12 月

10 3503052015120470

证 护局 关的污染物 15 日

全国工业产品生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 2018 年 9 月

11 赣 XK13-217-00055 食品添加剂

产许可证 局 17 日

排放污染物许可 NH3-N,SO2,氮氧 2016 年 12 月

12 玉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506

证 化物等 24 日

资源综合利用认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 产品:活性炭;利用

13 综证书 2014 第 067 号 2016 年 12 月

定证书 委员会 资源:锯沫

全国工业产品生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 2019 年 1 月 8

14 蒙 XK13-217-00024 食品添加剂

产许可证 品监督管理局 日

产品:糖液脱色用活

资源综合利用认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 性炭、味精用粉状活

15 综证书 2014 第 090 号 2016 年 8 月

定证书 信息化委员会 性炭;利用资源:废

木屑

福建省排污许可 2019 年 12 月

16 南平市环境保护局 3507012014000009 二氧化硫、烟气等

证 8日

福建省排污许可 二氧化硫、氮氧化 2019 年 12 月

17 南平市环境保护局 3507012014000008

证 物、COD、氨氮、烟 8日

许可范围

序号 资质名称 颁发部门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认定内容

气、粉尘等

根据上表统计,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业务资质齐全:(1)拥有与食品添加剂

相关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拥有与饮用水安全相关的《涉及饮用

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拥有与药用辅料相关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用辅料批件》;(4)拥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许可证》,前述资质均由政府主管机关签发,且均在有效期内。

因此,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生产经营及开展募投项目

所必备的业务资质,所有业务资质均由政府主管机关签发,且均在有效期内,发

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合法、合规。

2、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储备

公司上市以来,不断增强研发投入、扩大研发队伍,并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

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福建农林大学、同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州大学等

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是我国木质活性炭行业中技术力量最强、出

新成果最多的企业之一,是木质活性炭行业中科技自主创新的典范企业。

公司技术研发团队针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提前进行了多年的技术储备,已陆续

开发完成室内空气净化活性炭、有机溶剂(VOCs)回收专用炭、天然气贮存专

用炭、油气回收专用炭、特殊粒度区间粉状炭、特殊领域用高吸附力磷酸炭、丙

酮吸附专用炭等新产品,并已形成多项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

3、公司技术人员梯队完善、生产员工稳定、营销团队实力雄厚,为本次募

投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扎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公司人力资源储备主要是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和营销人员的储备。在技术人

员方面,公司技术研发部门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制度,由

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专注于主营业务,募投项目所用技术与公司现有生产技术是

一脉相承的,因此现有技术团队可以满足募投项目产品生产的需要,未来公司会

根据实际需要,外聘部分与颗粒炭、精制炭生产相关的技术人才。在生产人员方

面,公司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生产员工招募和培训制度,并通过提供给一线员工有

竞争力的工资待遇的方式,保持一线生产员工的稳定性。在营销人员方面,由于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原有产品应用领域和下游客户重合度较高,销售模

式差别较小,募投项目的投产对公司的营销压力不大,现有营销团队足以支撑募

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此外,为保证公司未来产品的顺利销售和销售业绩的增长,

公司将持续加强营销团队的构建。

(三)公司从事相关业务的优劣势

1、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开发

模式,良好地把握了实验室技术、中试技术和产业化技术的各阶段特征,有效地

组合起企业研发人员和科研机构及高校等研究人员联合进行技术开发、工程设

计、市场接轨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全过程开发。

公司上市以来,不断增强研发投入、扩大研发队伍,并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

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福建农林大学、同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州大学等

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有 40 多项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其中发明专利 3 项;承担多项国家级及省级重点项目。公司是我国木质活性炭行

业中技术力量最强、出新成果最多的企业之一,是木质活性炭行业中科技自主创

新的典范企业。

公司是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木质活性炭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

建省技术创新工程创新性试点企业,公司建设的“活性炭企业重点实验室”经评

审认定为“2015 年福建省重点实验室”。

公司技术研发团队针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提前进行了多年的技术储备,已陆续

开发完成室内空气净化活性炭、有机溶剂(VOCs)回收专用炭、天然气贮存专

用炭、油气回收专用炭、特殊粒度区间粉状炭、特殊领域用高吸附力磷酸炭、丙

酮吸附专用炭等新产品,并已形成多项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

(2)品牌优势

通过多年的专业化管理与市场运营,公司“元力”牌活性炭已在行业内树立

起高技术、高品质、优质服务的市场形象,得到了行业客户的充分信任,公司凭

借品牌号召力与多数下游客户建立了较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也带来了公司业

绩的持续增长。公司活性炭年产销量从公司设立之初的 500 吨发展到 2015 年的

近 6 万吨,十六年增长 120 倍;公司营业收入实现了自 2001 年来的连续十四年

稳健增长。公司连续多年产量、销售量、出口量居全国第一,公司注册商标

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在业界知名的品牌优势将为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产品的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3)完善的区域布局优势

自上市以来,公司积极进行原材料采购基地的全国化布局,公司目前原材料

采购基地覆盖了闽北、江西、内蒙古满洲里等主要原材料产区,便于就地取材、

降低采购成本,也更贴近目标市场,有助于扩大公司产品销售的辐射区域,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经营实力。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劣势

公司本次“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为 5 亿元,投资规模较大。

但由于公司整体规模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弱,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

币资金余额仅为 1.19 亿元,公司银行授信未使用额度仅为 5800 万元,现有货币

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远远不能满足“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的投资需求,亟

需通过股权融资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三、结合已披露的效益预测情况进一步说明效益测算的依据及其谨慎性。

答复:

根据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营业收入 69,500 万元,年新增净利润约 9,000 万元,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依据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产品销售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未来市场开拓

策略情况适当调低,测算依据充分合理,符合谨慎性原则

公司本次“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达产后,将新增 6 万吨活性炭产能。

其中包括 2 万吨化学炭、2 万吨药用炭、1.5 万吨颗粒炭和 0.5 万吨精制炭。公司

募投项目产品的销售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如下:

项目 年产量(万吨) 销售单价(元/吨) 销售收入(万元)

化学炭 2 7,500 15,000

药用炭 2 12,000 24,000

颗粒炭 1.5 15,000 22,500

精制炭 0.5 16,000 8,000

合 计 6 - 69,500

1、化学炭产品销售定价

公司当前木质活性炭产品以化学炭为主,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化学炭市场

销售渠道,并树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2015 年全年,公司木质活性炭产品销售

均价为 7,507.53 元/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 万吨化学炭测

算定价以 2015 年公司活性炭产品销售的实际价格为依据,确定为 7,500 元/吨。

2、药用级活性炭产品销售定价

公司目前已经进行药用炭产品的小批量生产,并已实现对外销售。本次募投

项目生产的药用级活性炭,可以广泛应用于化学合成药、生物制剂、维生素、激

素、针剂、大输液等制药领域,科技含量较高。根据目前市场销售的实际情况及

未来发展趋势,合理预计本项目生产的药用级活性炭销售单价将达到 14,000 元/

吨。虽然公司在药用级活性炭市场开拓领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也积累了较

多的下游医药领域的客户,但本项目投产后,为顺利实现产能消化,公司可能会

适当降低销售价格,以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占有率。因此,基于财务预测的

谨慎性原则,公司在进行药用级活性炭产品销售价格的预测时,在正常市场售价

的基础上,适当调低约 15%的比例,最终销售定价设定为 12,000 元/吨。

3、颗粒炭和精制炭产品销售定价

截至 2015 年底,公司已经研发成功空气净化用活性炭、有机溶剂(VOCs)

回收专用炭、天然气贮存专用炭、油气回收专用炭、特殊粒度区间粉状炭、丙酮

吸附专用炭等新产品,在高级颗粒炭和精制炭研发和生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

经验,并已完成高级颗粒炭和精制炭的试生产。目前,公司生产的少量精制炭产

品已经用于化学炭产品的调配,公司生产的颗粒炭产品也已经在石化气体回收处

理领域开展应用。

高级颗粒炭和精制炭产品是公司未来产品系列中科技含量最高的两类产品,

目前我国市场应用的高级颗粒炭和精制炭产品很大一部分依赖进口,进口价格高

昂。根据中国海关(www.customs.gov.cn)统计数据,2015 年下半年木质活性炭月

度进口均价情况如下:

换算汇率

时间 进口均价(美元/吨) 进口均价(元/吨)

(人民币/美元)

2015 年 7 月 3,625.04 6.5 23,562.76

2015 年 8 月 3,719.51 6.5 24,176.82

2015 年 9 月 4,186.81 6.5 27,214.27

2015 年 10 月 3,419.31 6.5 22,225.52

2015 年 11 月 4,248.20 6.5 27,613.30

2015 年 12 月 3,188.33 6.5 20,724.15

注:进口价格的换算汇率以 2016 年 5 月 12 日的汇率计算,即按 1 美元=6.5 元人民币换算。

上表中,中国海关统计的进口木质活性炭均价是不同种类活性炭的综合均

价,即上述均价既包含科技含量较高的高级颗粒炭、精制炭产品,也包含科技含

量较低的普通化学炭产品。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15 年下半年我国进口木

质活性炭月度综合均价一直超过 20,000 元/吨。合理预计,若仅统计科技含量较

高的高级颗粒炭、精制炭的进口均价,将远远超过 20,000 元/吨。

公司高级颗粒炭、精制炭产品目前尚未形成规模化生产,与化学炭产品相比,

市场基础相对薄弱。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为增强市场开拓效果,短期内公

司可能采取低价销售策略,通过“以价换量”的方式抢占进口活性炭产品的市场

份额。因此,基于财务预测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颗粒炭、精制炭

的销售定价分别设定为 15,000 元/吨和 16,000 元/吨。

综上所述,公司募投项目产品销售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未来市场开

拓策略情况适当调低,符合财务测算的谨慎性原则。

(二)公司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以市场同类产品毛利率及实际生产成本为

依据,测算依据充分合理

1、化学炭产品毛利率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化学炭产品毛利率的设定以当前实际毛利率为依据。

2013-2015 年度,公司活性炭产品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活性炭产品综合毛利率 20.12% 19.97% 20.88%

2012-2014 年间,木质活性炭行业遭遇需求下滑和原材料、人工成本高企的

双重挤压,盈利空间被大幅压缩,引发木质活性炭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次强制性洗

牌,木质活性炭行业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但 2015 年开始,木质活性炭行业筑

底反弹,市场需求明显回暖,产品销售价格回升,公司木质活性炭业务的效益也

逐步好转。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化学炭产品的毛利率设定为

22%。

2、药用炭产品毛利率

公司药用炭产品与化学炭产品相比,科技含量、生产成本均明显提升。药用

炭产品即使按 12,000 元/吨的保守价格计算,单位售价也比化学炭产品售价高出

60%,但从生产成本角度来看,药用炭产品单位生产成本较化学炭产品单位生产

成本增幅低于售价增幅。因此,保守估计,药用炭产品的毛利率将在 30%-40%

之间。谨慎起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将药用炭产品的毛利率取区间最

低值,即按 30%测算。

3、颗粒炭和精制炭产品毛利率

目前,国内高级颗粒炭和精制炭产品产量较低,不存在公开披露的产品毛利

率数据。但根据公司高级颗粒炭和精制炭产品的试生产情况、实际成本情况和市

场售价情况,预计未来募投项目达产后,高级颗粒碳和精制炭产品毛利率将超过

40%。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进行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时,将高级颗粒炭、精

制炭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分别设定为 32%和 33%,较药用炭产品毛利率略有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以市场同类产品毛利率及实际生产成本

为依据,测算依据充分合理。

(三)公司募投项目期间费用率以 2013 年-2015 年公司实际期间费用率为

依据,根据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期间费用的测算以 2013-2015 年公司实际期间费用率为依

据,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了合理的调整。

2013-2015 年间,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即期间费用率)如

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588,306,462.35 544,957,432.13 447,928,984.94

销售费用 43,269,003.20 40,660,620.51 34,225,900.07

销售费用率 7.35% 7.46% 7.64%

管理费用 64,781,217.33 58,419,194.27 53,032,991.76

管理费用率 11.01% 10.72% 11.84%

财务费用 -1,104,828.70 602,209.01 1,782,122.30

财务费用率 -0.19% 0.11% 0.40%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公司总体销售费用率在 7.3%~7.7%之间。本次募投项

目达产后,由于产品结构与公司原有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产品的销售难

度将有所上升,因此公司在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过程中,将销售费用率提升为

8%。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管理费用率在 11%左右。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较高,

主要是因为以下原因:第一,由于公司四大生产基地(南平、内蒙古满洲里、江

西玉山、莆田)跨区域管理,产生了大量的差旅费等管理成本;第二,为了保障

公司未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发展规划的顺利推进,公司在 2013-2015 年

间提前投入大笔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导致报告期内产生了大量的研发费用;第三,

报告期内,公司提前进行了管理团队的人才储备,以适应未来五年未来快速发展

的业务需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费用率将较报告期内有所降低,

一方面是由于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南平总部,将节约大量的跨区域管理成本;另一

方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均已于报告期内研发成功,后续实施过程

中研发费用将有所降低;此外,公司现有的经营管理团队足以支撑募投项目的实

施,无需再大规模招聘管理团队。因此,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在本次募投项

目效益预测过程中,将管理费用率设定为 7.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较低,对公司业绩不构成重要影响。而且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因此公司在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过程

中,未考虑财务费用的影响。

(四)公司其他成本项以报告期内实际占比为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

惠目录>的通知》,以“林产三剩物”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

征即退的退税比例为 70%。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生产以“林产三剩物”为原材料,享受增值税即征即

退 70%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部分退税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

算过程中,对该部分退税的金额进行了合理估计,并计入营业外收入。

此外,公司其他诸如“营业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等成本项占比较

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中,以实际占比为依据进行了统一考虑和计算。

根据上述产品售价、收入、成本的确定原则,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的效

益测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化学炭 药用炭 颗粒炭 精制炭 合计

销量(万吨) 2 2 1.5 0.5 6

单价(元/吨) 7,500 12,000 15,000 16,000 -

成本(元/吨) 5,850 8,400 10,200 10,720 -

毛利率 22% 30% 32% 33% 29.27%

一、营业收入 15,000.00 24,000.00 22,500.00 8,000.00 69,500.00

减:营业成本 11,700.00 16,800.00 15,300.00 5,360.00 49,16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00 168.00 180.00 72.00 495.00

销售费用(8%) 1,200.00 1,920.00 1,800.00 640.00 5,560.00

管理费用(7.5%) 1,125.00 1,800.00 1,687.50 600.00 5,212.50

财务费用(0%) - - - - -

资产减值损失(0.75%) 112.50 180.00 168.75 60.00 521.25

投资收益 - - - - -

二、营业利润 787.50 3,132.00 3,363.75 1,268.00 8,551.25

加:营业外收入 525.00 1,176.00 1,260.00 504.00 3,465.00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三、利润总额 1,312.50 4,308.00 4,623.75 1,772.00 12,016.25

减:所得税(25%) 328.13 1,077.00 1,155.94 443.00 3,004.06

四、净利润 984.38 3,231.00 3,467.81 1,329.00 9,012.19

综上所述:(1)公司募投项目产品销售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未来

市场开拓策略情况适当调低,符合谨慎性原则;(2)公司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

以市场同类产品毛利率及实际生产成本为依据,测算依据充分合理;(3)公司

募投项目期间费用率以 2013 年-2015 年公司实际期间费用率为依据,根据募投

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4)公司其他成本项以报告期内实际占比为依据,

测算依据充分、合理。

四、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现有资产规模,分析未来折旧、摊销可

能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如涉及);说明相关风险揭示的充分性。

答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新增工业用地使用权、新建房

屋建筑物并购置新的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摊销、房屋及设备折旧将对公司未来

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测算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预计约为 3,600 万

元,相应契税金额约为 108 万元、勘探费约为 47 万元,土地使用权原值合计约

为 3,755 万元,按照 50 年的摊销期限,每年摊销金额约为 75 万元。

(二)房屋及设备折旧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将新建厂房、配套设施及办公场所,并将采购

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按照 20 年期限折旧,机器设备按照 10 年期限折旧,房屋

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折旧的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折旧

固定资产 购置费 设计费 管理费 预备费 合计 年折旧额

年限

房屋建筑物 15,500 100 145 2,000 17,745 20 843

机器设备 23,300 - - 700 24,000 10 2,280

合 计 38,800 100 145 2,700 41,745 - 3,123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每年将新增折旧、摊

销金额合计约为 3,198 万元。虽然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达产后实现

效益完全可以消化新增折旧与摊销的影响。但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及达产需要一定

的时间,若因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延长、募投项目达产时间滞后或市场环境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则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将对公司未来盈利情况产生较大不

利影响。

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

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中补充披露

如下:

“(六)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数额相对较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

要一定的周期。若监管政策等投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

度,进而导致募投项目效果难以在短期内全部释放。

本次发行完成后,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将明显扩大,公司购置的土地、新

建的房屋建筑物、外购的机器设备等资产将在一定期限内计提折旧或摊销,预计

募投项目的实施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合计约为 3,198 万元。若因募投项目

建设时间延长、募投项目达产时间滞后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

致募投项目在短期内无法实现预期效益,上述因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压

力,并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补充反馈意见的专项回复》之签章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5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补充反馈意见的专项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 琳 邓晓艳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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