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集团: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说明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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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

公司采取措施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现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

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2,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149,82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 5 万吨氯

化法钛白粉项目、年产 3 万吨 PVC-O 管项目,年产 1000 万平方米

高档环保型生态木板项目。基于下列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主要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现有主要业务相关市场情况没有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49,820

万元;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 22,7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本次发行方案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该完成

时间仅为估计时间;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发行前后每股收益变动情况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口径

2015 年度/2015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67,167.98 67,167.98 89,867.9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149,820.00

额(万元)

假设情形 1: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5 年扩

大 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659.43 -22,957.26 -22,957.26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6 -0.34 -0.3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6 -0.34 -0.32

股)

假设情形 2: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5 年扩

大 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659.43 -26,489.15 -26,489.15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6 -0.39 -0.3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6 -0.39 -0.37

股)

假设情形 3: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5 年持平。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659.43 -17,659.43 -17,659.43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6 -0.26 -0.2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6 -0.26 -0.26

股)

假设情形 4: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5 年缩

减 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659.43 -12,361.60 -12,361.60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6 -0.18 -0.1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6 -0.18 -0.17

股)

假设情形 5: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5 年缩

减 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659.43 -8,829.72 -8,829.72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6 -0.13 -0.1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6 -0.13 -0.12

股)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口径

2015 年度/2015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67,167.98 67,167.98 89,867.9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149,820.00

额(万元)

假设情形 1: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5 年扩

大 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36.16 2,127.01 2,127.01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 0.03 0.0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 0.03 0.03

股)

假设情形 2: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5 年扩

大 50%,未考虑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36.16 2,454.24 2,454.24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 0.04 0.0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 0.04 0.03

股)

假设情形 3: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5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36.16 1636.16 1636.16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 0.02 0.0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 0.02 0.02

股)

假设情形 4: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5 年缩

减 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36.16 1,145.31 1,145.31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 0.02 0.0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 0.02 0.02

股)

假设情形 5: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5 年缩

减 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36.16 818.08 818.08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 0.01 0.0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 0.01 0.01

股)

注:以上测算均未考虑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及归属母

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至产

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产生的效益较少,

则存在由于本次发行新增加的股份将会使得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

薄的风险。

三、公司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

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一)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和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要

求,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持续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

的监督,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注重使用效益。

(二)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5 万吨氯化法钛白粉

项目、年产 3 万吨 PVC-O 管项目和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高档环保型

生态木板项目。募投项目将实现公司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条,发

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提高员工积极性与凝聚力、

完善公司治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其下游产业展

开,符合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

的行业地位将进一步巩固,产业链将进一步延伸,产品将进一步升

级,为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同时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员工积极性,巩

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

能力的双重提升。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

公司将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

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

机制,积极有效的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14 年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年)》,

明确了现金分红条件、比例差异化现金分红的政策和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具体规划,确保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强化

了对投资者的汇报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年)》中的规定,在满足利

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增加对股东的回

报。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则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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