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5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股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4
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4月19日,
公司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股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7),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
4月5日、4月11日、4月26日、5月3日、5月9日分别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
项进展公告(一)、(二)、(三)、(四)、(五)、(六)》(公告编号:
2016-048、051、056、066、069、073)。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时还聘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广东正中
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目前,会计师事务
所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初步审计工作,正在编制和完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机构
对标的公司的相关评估工作已进入最后论证阶段,有关评估报告正在完善中;律
师正在完善相关法律文件,与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报告书在内的各类
文件正在有序准备;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及细节正在进一步论证与完善中,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公司股票原计划于2016年5月22日复牌,鉴于中介机构的相关文件准备和此
次交易方案的论证尚未完成,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年5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时间为1个月内,即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
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于2016年6月23日前披露有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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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申请股票复牌。如逾期未能披露有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且未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进一步延期复牌许可,公司股票将复牌,并将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
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相关议案。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进展公告。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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