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6-065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63,740,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或“本公司”)原名“江苏
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金飞达
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762 号核准。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天佑
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王进飞、珠海世欣鼎成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南京永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南京长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奥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强、
何斌所持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特佳”)100%股权,共支
付交易对价 265,000 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 39,750 万元,剩余部分 225,250 万元以
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4.56 元/股,共计发行 49,396.9294 万股。发行
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占南京奥特 获取对价
交易对方 金额 占总对价 数量 占总对价比
佳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比例 (万股) 例
北京天佑 30.00000% 79,500.0000 26,500.0000 10.0000% 11,622.8070 20.00000%
江苏金淦 26.74498% 70,874.1970 13,250.0000 5.0000% 12,636.8853 21.74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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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飞 10.00000% 26,500.0000 - - 5,811.4035 10.00000%
世欣鼎成 10.00000% 26,500.0000 - - 5,811.4035 10.00000%
南京永升 6.85000% 18,152.5000 - - 3,980.8114 6.85000%
光大资本 5.00000% 13,250.0000 - - 2,905.7017 5.00000%
湘江投资 5.00000% 13,250.0000 - - 2,905.7017 5.00000%
南京长根 3.22075% 8,534.9875 - - 1,871.7077 3.22075%
南京奥吉 1.82925% 4,847.5125 - - 1,063.0509 1.82925%
王强 1.24780% 3,306.6700 - - 725.1469 1.24780%
何斌 0.10722% 284.1330 - - 62.3098 0.10722%
合计 100% 265,000.0000 39,750.0000 15.0000% 49,396.9294 85.0000%
2015 年 5 月 13 日,上述发行新增 493,969,294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手续,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上述股东在持股期间内所持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北京天佑、江苏金淦承诺:本公司对以资产认购取得的金飞达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依据《业
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本公司所持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60%
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可上市交易;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满 24 个月,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本公司所
持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2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可上市
交易;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
完毕补偿义务后,本公司所持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2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股份数
(如有)解除锁定,可上市交易;当期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结果小于或等于 0 的,则
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为 0,且该差额应在此后各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中做相应扣减。上述
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南京永升承诺:本公司对以资产认购取得的金飞达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每满 12 个月,且依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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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本公司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2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
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当期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结果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当
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为 0,且该差额应在此后各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中做相应扣减。上述期
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南京长根、南京奥吉承诺:本企业对以资产认购取得的金飞达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每满 12 个月,且依
据《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本企业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20%扣减截至该
时点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当期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结果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为 0,且该差额应在此后各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中做相应扣减。
上述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王强承诺:本人对以资产认购取得的金飞达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本人所持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60%扣减截至该时点
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可上市交易;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24 个月,
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本人所持本次认购股份总
数的 2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可上市交易;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
本人所持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2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
可上市交易;当期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结果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
为 0,且该差额应在此后各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中做相应扣减。上述期限届满后,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
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4、根据上述承诺人出具的承诺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至2016年5月19日,北京天佑、
江苏金淦、南京永升、南京长根、南京奥吉、王强等持有的部分股份符合解除限售的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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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63,740,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6%。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6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占总股 质押冻结/质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备
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本的比 押股份数量
份总数(股) 数量(股) 注
例 (股)
1 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 126,368,853 11.78 75,821,311 0
2 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116,228,070 10.83 69,736,842 82,894,737 注1
3 南京永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39,808,114 3.71 7,961,622 0
4 南京长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8,717,077 1.74 3,743,415 0
5 南京奥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0.99 2,126,101 0
10,630,509
6 王强 0.68 4,350,881 3,660,000 注2
7,251,469
合 计 319,004,092 29.73 163,740,172
注 1:根据相关承诺与约定,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股数为
69,736,842 股,其中 50,0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目前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为
19,736,842 股,未来实际上市流通股数和时间将根据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
的具体情况确定。
注 2: 根据相关承诺与约定,股东王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股数为 4,350,881 股,
其中 3,66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目前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为 690,881 股。同时王强为
本公司现任董事,任期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实际上市流通
股数和时间将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具体情况确定。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流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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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653,433,015 60.90 492,956,004 45.94
01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181,051,363 16.87 176,700,482 16.47
03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469,821,696 43.79 310,432,405 28.93
04 高管锁定股 2,559,956 0.24 5,823,117 0.54
二、无限售流通股 419,540,044 39.10 580,017,055 54.06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
三、总股本 1,072,973,059 100 1,072,973,059 1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
务顾问,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广发证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