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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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6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经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211,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自2016年3月7日开

市起停牌。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确认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于2016

年4月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

年4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5月1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

告》,公司股票自2016 年5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按照相关规

定,公司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

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公司拟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上市公司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

与程力栋、张辉、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智汇欣隆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怡艾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雪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宁波

安丰众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君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诸暨海讯投

资有限公司、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君丰恒利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上海匀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立强、袁广、齐立薇、余杨、

周经十七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持有的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乐影视”)100%股权(以下简称“置入资产”)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

换。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由宏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

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同时向拉萨智度德诚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昊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君丰华益新型产业契约型

1

基金、上海嘉富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与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上海九骑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厚泰基金、徐智勇、李振、汪海波、阮元等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述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

条件,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募集配套资金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

实施,其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

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尚需经过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

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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