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6-027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形
式送达所有董事、监事、高管。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部分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珠海
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珠海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未能成功实现开拓当地及周边重
要潜在客户之预期目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
效率,公司拟注销该控股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00 万元,公司投资金额 420 万元,占 70%股权。截止到清
算基准日期 2016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账面总资产 4,573,827.39 元,净资产 4,582,564.31
元,主要为货币资金 4,573,827.39 元。根据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税务清算鉴证报告,该公司
不需要补缴税款。按持股比例计算,清算后公司可分得货币资金 3,201,679.17 元。总体投资
损失不大,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考虑,同意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珠海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