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核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三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
单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三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
单核查后认为:公司预留激励股份授予的 27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
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三次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
办理相应股份解锁手续。
二、关于对子公司拟购置土地建设工业机器人控制及驱动系统产业化基地
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此次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置土地建设工业机器人控制及驱动
系统产业化基地事项,能够解决其在工业机器人控驱系统产品生产的场地需求,
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机器人产业化布局,抓住市场机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
略。
因此,同意此次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置土地建设工业机器人控制
及驱动系统产业化基地事项。
(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朱强华 王春祥 张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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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16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