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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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6-03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2016年5月14日下午13:00 在上海市嘉定区美裕路599号公司四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5月7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到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德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

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

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

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三次解锁的议案》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已就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三次解锁的条件进行

了审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程序及禁售期条件均与本激励计划中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情况如下: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预留激励股份第三次解锁的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锁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激励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

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预留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 激励股份授予的 27 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

对象解锁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绩效考核达标,满足解锁条件。

经董事会核查,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以 2011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4 年净利

188,679,738.44 元 , 较 2011 年 同 期 增 长

润增长率不低于 73%;2014 年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不低于 9%。 82.13%;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74%。

因此,2014 年业绩实现满足解锁条件。

经董事会审查,公司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的本次解锁对象均满

足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三次股票解锁条件,本次实施的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

核查意见;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

三次解锁情况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管理层团队结构,纪德法先生主动辞去

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

司独立董事审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纪翌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相关独立董事意见以及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聘任田永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

任田永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咨询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子公司拟购置土地建设工业机器人控制及驱动系统产业化基地

的议案》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咨询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子公司拟购置土地建设工业机器人控制及驱动系统产业化基地的公

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6 月 7 日下午 14: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 1560

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已刊登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

9 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田永鑫先生简历

田永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7 月出生,吉林大学

硕士。1991 年-2002 年任职于哈尔滨哈飞汽车有限公司。2002 年 5 月起,担任

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担任上海晓奥堃

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4 月至今,担任上海晓奥享

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田永鑫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

公司限制性股票 1,385,247 股,占总股本 0.22%。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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