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
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内容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
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采取相应的
监管措施;如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
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字:
周红卫 姚 宁 朱祖龙
钟 峻 周帮建 杜宁宁
洪 磊 杨春福 刘晓星
2016 年 5 月 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
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之签署页)
全体高管签字:
周红卫 朱祖龙 钟 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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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斌 刘延新
2016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