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络: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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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6-36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6 年 5 月 9 日(星

期一)开市时起停牌,并披露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6-30)。现确认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属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收购文

化传媒行业公司股权,公司已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因该

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

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开

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

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开市时起复牌,公

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

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

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已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

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

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停牌

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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