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科技”或“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智科技
股票代码:0020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通 讯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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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
称《准则 15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智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智科技的股份。
4、本次股东持股变动行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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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7
第六节 备查文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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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59226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2005 年 9 月 19 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00 65%
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5,000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000 10%
合 计 20,000 10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住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国家或地区的 主要兼职情况
地
长期居留权
1 许会斌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大陆 否
中国建设银行个
2 曹伟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大陆 否 人金融部副总经
理
新华资产管理股
3 李全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大陆 否
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
4 孙志晨 男 中国 中国大陆 否
总经理
中国华电集团资
5 殷红军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大陆 否 本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4
信安国际有限公
6 袁时奋 男 董事 加拿大 香港 是 司大中华区首席
运营官
美国信安金融集
7 张维义 男 董事 新加坡 新加坡 是
团全球副总裁
独立董
8 伏军 男 中国 中国大陆 否
事
独立董
9 王建国 男 中国 中国大陆 否
事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建信基金除持有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简称:万丰奥威,股票代码:002085)5.78%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预案,信息披露义务人建信基金将
认购上市公司拟发行的新股16,158,648股,该方案还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和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拟认购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外,未来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增持或减持其在金智科技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
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金智科技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5]1078 号《关于核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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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40,904 股 , 非 公 开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由 207,877,500 股 变 更 为
226,318,404 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建信基金为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对象,通过设立“建信华鑫信托投资 3 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股
份 10,058,67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226,318,404 股的 4.44%,所认购股份已
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上市,锁定期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预计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
2、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认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
经满足,第二个行权期共有 134 名激励对象达到行权条件可行权,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为 540.05 万份,行权价格为 7.36 元/份;公司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首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为: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6 年 7 月 9 日,因公
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增资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激励对象本期行
权的起始时间实际为 2015 年 10 月 12 日。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激励对
象已完成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共计 540.05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226,318,404 股变更为 231,718,90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建信基金持股不变,但
由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至 4.34%。
3、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认购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继续增
加在上市公司的权益。公司本次拟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8,758,721 股,
发行价格为 27.23 元/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认购新股 16,158,648 股,占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总数量的 27.50%,认购金额为 439,999,985.04 元。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由 10,058,675 股
增加至 26,217,323 股,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90,477,625 股,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9.03%。
上述权益变动前和认购新股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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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情况如下表: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6,217,323 9.03%
注:1、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金智科技的总股本为 231,718,904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金智科技总股本将增加至 290,477,625 股。此外,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时,金智科
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入第三个行权期,后续激励对象的行权将相应增加公司总股本。
2、信息披露人通过设立“建信华鑫信托投资 3 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 2014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 10,058,675 股的股份已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上市,锁定期 36 个月,可上市流
通时间预计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3、信息披露人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 16,158,648 股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
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金智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曾做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
1、信息披露人通过设立“建信华鑫信托投资 3 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0,058,675 股的股份,已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上市,
锁定期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预计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
2、信息披露人严格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截止本权益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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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名称(签章):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6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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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
电话:025-52762205
联系人: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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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南京市
股票简称 金智科技 股票代码 00209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可
继承 □ 赠与 □
多选)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参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参与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股认购,导致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比例增加。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26,217,323股 持股比例:9.03%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26,217,323股 变动比例:9.03%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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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减持时是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名称(签章):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6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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