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7-15 10:36: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5-07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8 日

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

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沈广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

董事应到 9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 独立董事王瑞琪先生因工作

原因委托独立董事黄振中先生出席会议并授权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

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沈广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

事会任期相同。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

同意选举王毅兴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任期相同。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

产生,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沈广仟 王毅兴 钱震斌 黄振中

2 审计委员会 王瑞琪 王建华 李俊峰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黄振中 张 坤 王瑞琪

4 提名委员会 李俊峰 沈广仟 黄振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沈广仟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王毅兴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

任王毅兴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王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

牛巨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原副总裁陈宇东先生任期届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

陈宇东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路萍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

会任期相同。

2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陈宇东先生因任届期满不再

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并已提出离职,且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

职务,同意根据《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对该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27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14 日

3

附件: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沈广仟先生,中国国籍,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大学

专科学历。1984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化工职业大学。1984 年 8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职于北京化工厂临床分厂,担任销售经理;1993 年 1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职于北京市华台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1995 年 1

月至 1997 年 10 月任职于威海利德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199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职于北京利德曼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担

任董事、总经理;2009 年 7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

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沈广仟先生目前为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

一,持有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为公司董事孙茜女士之

丈夫,持有公司股票 35,712,000 股,通过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公司股票 11,289,600 股。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毅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大学专

科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特许财务策划师。1987 年 8 月毕业于北京西

城经济科学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2005 年 6 月获得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罗特曼管理学院 EMBA 管理证书。1987 年 8 月至 1993 年 10 月任职于北

京香格里拉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助理会计师;1993 年 11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职于北京德宝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副经理;1994 年

4

8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于印尼佳润集团北京代表处,担任主管会计

师;1996 年 10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职于香港山宝置业有限公司(中国

区),担任董事长助理兼财务总监;1999 年 8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职

于华彬国际集团,历任计划财务部部长、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0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职于泰禾(福建)集团,历任总裁助理兼北京

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职于北京

东润投资集团,担任执行总裁。2010 年 1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董事、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执行总裁、财务负责人。

王毅兴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1,500,000 股,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建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硕士研

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精密仪器专业,1994 年 2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职于 Alcon (China)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负责医疗器

械生产、技术引进和转化并从事日常的设备、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2005

年至 2008 年任中国标准化协会眼科光学仪器标准化推进委员会委员。

2008 年至 2013 年任职于 ThermoFisher,从事 IVD 产品、细胞培养基、

血清的生产、质量管理工作,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危化品经营企业负

责人,曾任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现兼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生校外导师;

2014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生产运营副总经理,现任本

公司副总裁。

王建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450,000 股,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5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牛巨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中共党

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1999 年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

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03 年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

计学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职于沈阳

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职员;2003 年 8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职

于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室职员、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职于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

部高级证券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职于北京中关村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本运营部高级专业经理;2012 年 6 月至今任职

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资本管理中心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

牛巨辉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300,000 股,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杨路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大学本

科学历。2007 年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职于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

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职于北京崇德商贸有限公司(百丽集团华北

运动事业部),担任法务专员;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职于北京佳

美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法务主管;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2 月

任职于本公司,担任风险管理部主管;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担任

6

风险管理部主管、证券事务代表;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本

公司风险管理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5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

风险管理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杨路萍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13,000 股,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7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利德曼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