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科技: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8-28 10: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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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 1-6 月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3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9.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84,15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用 6,445.2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7,704.7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93.35 万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711.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18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60,516.5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529.03 万元(含购买理财产品收益),以前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但尚未到期余额为 22,000.00 万元;2015 年度 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722.27 万元, 2015 年度 1-6 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59.98

万元(含购买理财产品收益),赎回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 22,000.00 万元。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 165,238.7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089.01 万元(含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结存为人民币 23,561.6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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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 2008 年 7 月公司一届三次董事会和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并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0 年 7 月 27 日,公司与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之

江支行、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根据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计划安

排,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进行了

增资,并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由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杭州

银行江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董事会一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5 万美元对香港巨星国际有

限公司增资并收购 Gold Tool company 等四家公司资产,并于 2010 年 11 月 18 日由香港巨

星国际有限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更名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和交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董事会二届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将开设于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的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并将该账户余额分别转入中信银行杭州钱江支行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于 2012 年 3 月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

银行杭州钱江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董事会二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对奉化巨

星工具有限公司增资,并由其投资手工具组装包装扩建项目。奉化巨星工具有限公司与第一

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宁波银行溪口支行于 2012 年 10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根据董事会二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将开设于中信银行杭州钱江支行的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并将该账户余额转入中信银行杭州钱塘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于

2013 年 3 月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杭州钱塘支行分别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第 4 页 共 11 页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账户的收益,协议还

约定,对于暂时未使用部分的募集资金公司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存单到期后及时转入协议规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或存单方式续存,存单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贵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2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或定期存单号 期末余额 备注

本公司 中信银行钱塘支行 7332210182200035971 94,930.46 专户

3310010010120100528390 9,614,045.55 专户

本公司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1356384369 30,000,000.00 定期存款

76708100229066 543,246.68 专户

本公司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76708100232492 174,219,650.00 定期存款

浙江巨星工具

76708100234235 21,144,483.42 专户

有限公司

合 计 235,616,356.1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三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和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6,106.43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已实

施完毕。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 2013 年 4 月 9 日经公司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的议案》批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投资计划,新颖手工具系列产品扩能项目、技术研发检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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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建设项目、LED 照明工具和实用刀组装包装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 2013

年 12 月、2013 年 12 月和 2014 年 7 月。新颖手工具系列产品扩能项目和技术研发检测中心

建设项目为同一施工单位,2013 年度该施工单位出现资金紧张问题,致使工期持续拖延,

施工单位承诺在 2014 年 3 月底完成全部工程,后续设备调试预计 3 个月;LED 照明工具和

实用刀组装包装项目由于工程项目用地前期审批程序繁杂,2013 年 7 月底才取得施工许可

证,影响了实施进度。鉴于此,经 2014 年 1 月 28 日公司二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批准,以上三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

2014 年 6 月、2014 年 6 月和 2015 年 6 月。

2. 2013 年 4 月 9 日,公司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募集资金项目

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手持式高性能电动工具产品扩能项目。按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该项目拟投入资金 12,978 万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实际已累计投入 5,974.29

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 46.03%,均系厂房土建投资。

鉴于目前手持式电动工具国际市场不景气,相关产品在公司的销售占比逐年下降,若继

续投入募集资金建设手持式高性能电动工具产品扩能项目,建成后可能会导致浪费及功能闲

置,形成亏损。本次终止实施电动工具项目后,公司未来如有手持式电动工具生产需要,可

以通过外协形式进行,从而达到为公司节约成本的目的。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在终止手持式高性能电动工具产品扩能项目后,原投入的募集资金

鉴于均用于厂房等基础建设,改由新颖手工具系列产品扩能项目使用,原承诺投入项目剩余

的 7,003.71 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存放。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立足于产品研发设计、产品试制与产品检测,本

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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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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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1-6 月

编制单位: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6,711.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22.2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5,238.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预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新 颖 手 工 具

系列产品扩能 否 43,229.00 49,203.29 2,647.91 37,213.25 75.63 2014 年 6 月 -924.61 [注 1] 否

项目

2. 手 持 式 高 性 2013 年 4 月 9 日,二届二十一

能电动工具扩 是 12,978.00 董事会决议终止该项目,详见 是

能项目 本专项报告三(二)之说明

3. 技 术 研 发 检

无法单独计算

测中心建设项 否 5,078.00 5,078.00 461.44 3,848.15 75.78 2014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61,285.00 54,281.29 3,109.35 41,061.40

小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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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1. 归 还 银 行 贷

32,000.00 32,000.00 100.00 - - - -

2. 对 子 公 司 增

资并收购 GOLD

TOOL COMPANY 1,291.43 1,256.92 100.00 2010 年 11 月 383.25 不适用 否

等四家公司资

3. 手 工 具 组 装

5,000.00 671.53 4,549.84 91.00 2013 年 12 月 441.72 [注 1] 否

包装项目

4. 收 购 浙 江 杭

叉控股股份有

24,906.77 24,906.77 100 2011 年 9 月 2,085.99 不适用 否

限公司部分股

5. LED 照明工

具和实用刀组 8,000.00 941.39 5,027.67 62.85 2015 年 6 月 否

装包装项目

6.手工具组装

1,000.00 1,003.38 100.34 2013 年 12 月 -14.22 [注 1] 否

包装扩建项目

7.永久补充流

55,432.79 55,432.79 100 - - -

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

127,630.99 1,612.92 124,177.37

小 计

合 计 - 181,912.28 4,722.27 165,238.7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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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之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0 年 7 月,公司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706.8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注 3]

经公司 2013 年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截至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赎回上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2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效益说明

① 新颖手工具系列产品扩能项目的承诺效益为年均净利润 12,341 万元,2015 年 1-6 月实现效益-924.61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1)如本专项报告三(二)

之说明,该项目因特殊原因推迟至 2014 年 6 月才开始投产,设备陆续投入,生产能力尚未完全达到预期;2) 报告期内劳动力成本和能源成本的持续上

升。

② 手工具组装包装项目的承诺效益为年均净利润 1,100.00 万元,2015 年 1-6 月实现效益 441.72 万元。手工具组装包装扩建项目承诺效益为年均

净利润 385.00 万元,2015 年 1-6 月实现效益 -14.22 万元。

[注 2]: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2010 年 7 月,公司董事会一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2,00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

银行贷款。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共计划出募集资金 3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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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0 年 9 月,公司董事会一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收购 Gold Tool company 等四家公司资产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95 万美元实施该项目。对子公司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 Gold Tool company 等四家公司资产项目已经实施,

实际支出 1,256.92 万元,项目节余 34.51 万元。

3. 经公司董事会一届十六次会议和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共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建设手工具组装包装项目(含扩建项目),上述项目已于

2013 年 12 月完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出 4,881.69 万元。

4. 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4,906.77 万元收购巨星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的股权,该资产受让事项已经完成。

5. 公司 2012 年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投资九堡总部 LED 照明工具和实用刀组装包装项目。该项目 2012 年开始

建设,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出 5,027.67 万元,项目已于 2015 年 6 月完工。

6. 经公司 2013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共计支出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

7. 经公司 2014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二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及 2014 年 3 月 12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231.91 万元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累计存款利息 5,155.11 万元,合计 25,387.02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支出。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共计支出募集资金 25 婚 ,387.02 万元。

8. 公司对部分已实施完毕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将节余资金 45.77 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 3]: 经公司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三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和 201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经实施完毕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6,106.43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目前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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