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与上海中广核工程科技有限
公司签订核电 HDPE 材料联合研发协议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原部分披露
内容描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关于与上海中广核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核电 HDPE 材料联合研发协议的
公告》中“三、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二)合作双方分工”中原披露内容为:
“1、上海纳川
1)负责研发产品的技术规格书;
2)负责确定研发产品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3)负责确定研发产品的性能试验要求、鉴定要求和质保要求;
4)负责研发产品的相关计算分析(如抗震计算分析、疲劳计算分析、瞬态
计算分析等);
5)负责研发产品的监制;
6)负责联合实验室的软件建设;
7)为上海中广核提供相关技术培训。
2、上海中广核
1)负责研发产品的制造;
2)负责研发产品的性能试验和鉴定;
3)负责联合实验室的硬件建设;
4)负责前期研究经费的投入,后续经费投入按照联合研发产品销售收入的
一定比例提取。”
现更正为:
“1、上海中广核
更正公告
1)负责研发产品的技术规格书;
2)负责确定研发产品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3)负责确定研发产品的性能试验要求、鉴定要求和质保要求;
4)负责研发产品的相关计算分析(如抗震计算分析、疲劳计算分析、瞬态
计算分析等);
5)负责研发产品的监制;
6)负责联合实验室的整体方案等软件建设;
7)为上海纳川提供相关技术培训。
2、上海纳川
1)负责研发产品的制造;
2)负责研发产品的性能试验和鉴定;
3)负责联合实验室的硬件建设;
4)负责前期研究经费的投入,后续经费投入按照联合研发产品销售收入的
一定比例提取。”
更正后的《关于与上海中广核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核电 HDPE 材料联合研
发协议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深表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公告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