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9 股票简称:太极集团 编号:2016-47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发出通知,2016 年 5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7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董
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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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除太极
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 9 名的特
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27,795,527 股,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
量。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总数的 5%,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总数的 10%,其他投资
者认购其余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5.65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
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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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六)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七)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
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九)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
1 150,000 115,000
能建设项目(注 1)
2 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注 2) 20,000 20,000
3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20,000 1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5,000 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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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45,000 200,000
注1: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阁药厂和西南药业,具体包括桐君阁
药厂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和西南药业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两部分。
注2:该项目包括新药筛选及临床评价中心、药物一致性评价中心和中成药制剂工
程中心三个部分。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
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
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
行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臵换自筹
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还需取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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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向其发行股票构成
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4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
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同意公司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
报措施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要求,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5]31号)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经营范围的变更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2)。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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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利
润分配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2)。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
回报规划》,并在公司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
定,对原《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进行了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稿)》。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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