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6-029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关于召开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6年5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016年5月12日,公司收到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西藏瀚澧”)发来的《关于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1)提案一: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提名金环、方宇、陈强、罗俊群和郦鹏程为董事候选人,提议增补前述董事
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二)
(2)提案二:关于补选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
提名王友钊为监事候选人,提议增补前述监事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之一。(简历详见附件三)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1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司应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
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容。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收到上述书面文件后,经核查,公司股东西藏瀚澧持
有公司股票60,308,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4%。上述股东提出增加临时提案
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
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审议的
《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池清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与本次增加的提案提议增补金环、方宇、陈强、罗
俊群和郦鹏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合并为《关于补选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5月6日公
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召
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2016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5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
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
年5月22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滨河北路东段1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池清
1.2 金环
1.3 方宇
1.4 陈强
1.5 罗俊群
1.6 郦鹏程
2、《关于补选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说明:
3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1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即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
数,否则该票作废。
(二)披露情况:
以上审议事项除议案1(1.2-1.6)、议案2为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1.1
关于增补池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内容详见2016年5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披露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
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绵阳市滨河北路东段116号);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河北路东段116号;
4
邮编:621000;
传真号码:0816-2211551。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
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 司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362629;
2、投票简称:“仁智投票”;
3、投 票时 间: 2016 年 5 月23 日 的交易 时 间,即 上 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
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
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议案2的表决 100
议案1 《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
5
1.1 池清 1.01
1.2 金环 1.02
1.3 方宇 1.03
1.4 陈强 1.04
1.5 罗俊群 1.05
1.6 郦鹏程 1.06
议案2 《关于补选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00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议案2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
(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 100.00 元。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
议案(议案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
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
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放弃 3股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说明:
6
①选举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 名
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举例:如
在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 1,000 股,则其有6,000(1,000 股×6
名董事候选人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
不超过6,000 票),否则视为废票。假定投给第 1 位候选人1,000 票,投票委托
如下: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第二步:输入投票代码362629;第三步:输入委
托价格 1.00 元(议案 1.01 代表的第 1 位候选人);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
1,000 股;第五步:确认投票完成。
②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③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
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下午15:00,
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7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相关事项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罗俊群、曾莎
电话及传真:0816-221155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3日
附件一: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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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
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
表决票
序号 议案名称 说明
数
1 《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1 选举池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金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1.3 选举方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份总数乘以6。可以对其拥有
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
1.4 选举陈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1.5 选举罗俊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郦鹏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关于补选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说明:
1、议案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
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投票无效;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
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其放弃表决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中填入对应的“表决票数”;
在非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中“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
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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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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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环:女,1969年5月出生,EMBA在读,曾任温州市五丰酒业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浙江豪业商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方宇:男,197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曾任港
澳证券(现中银证券)财务部副经理、城市信托(筹,现华鑫信托)财务总监、
成都星宇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西部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西
部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石花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西北
轴承董事。现任公司总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陈强:男,197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拥有中国注册会
计师、法律从业人员以及中国注册税务师专业资格。曾任原温州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业务部部门经理、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温州分所负责人。现任公司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罗俊群:女,1977年5月出生, EMBA。曾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经理、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北
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郦鹏程,男,1967 年 1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 在读,曾任浙江省
经济建设规划院工程咨询工程师;浙江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浙江省耀
江实业集团投资部经理、项目经理、计财部经理、房耀江房产公司副总经理、总
裁助理、浙江省耀江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杭州坤和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
坤和建设集团副总裁;浙江建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中
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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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友钊:男,1963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加拿大加创系统有限公司(上
海)技术总监、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大学数字技术及仪器
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杭州海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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