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游科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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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D7栋7层,四川

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章建伟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62,268,6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499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62,266,448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37.4985%。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3%。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315,2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3%。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列席

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66,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20%;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66,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20%;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66,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20%;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66,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20%;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66,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同意 3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20%;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66,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20%;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66,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20%;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15 年度薪酬、201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66,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20%;反对 2,200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 2015 年度薪酬、201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66,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20%;反对2,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霄、冯春晓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五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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