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股份”、“本公司”和“上市公
司”)拟向北京网罗天下广告有限公司等 18 名交易对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其持有的紫博蓝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向华创
易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现就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出售资产的情况
说明如下:
2015 年 9 月 21 日,申科股份与浙江申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
科投资”)签订了《关于上海申科滑动轴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申科
股份持有的上海申科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12,915.13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申科投资。
2015 年 9 月 21 日申科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5 年 10 月 9 日,申科股份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5 年 11 月 6 日完成了转让上海申科滑动轴承有限公司的股权交割和工商
变更手续。
上述出售资产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资产,上述交易内容
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
易。
特此说明。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