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谭建荣先生因个
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谭建荣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谭建荣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详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4)。公司及董事会对谭建荣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材料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查无异议,提名徐伟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生效后,徐伟民先生正式出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徐伟民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4 日
个人简历
徐伟民先生,195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同济大学,
供热与通风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2006
年至今任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专家。
徐伟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