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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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谭建荣先生因个

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谭建荣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谭建荣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详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4)。公司及董事会对谭建荣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材料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查无异议,提名徐伟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生效后,徐伟民先生正式出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徐伟民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4 日

个人简历

徐伟民先生,195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同济大学,

供热与通风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2006

年至今任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专家。

徐伟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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