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13 18: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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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纳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纳川贸易”)提供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15年

12月31日,纳川贸易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1,553万元,开具信用证12,534.66万

元。公司未有逾期担保。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审议批准的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担保 是否

担保期

名称 担保额度 (协议签署日) 金额 类型 逾期

2015 年 11 月 03 日 1,354.89 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 10 月 21 日到期 否

2015 年 03 月 31 日 2,336.21 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 03 月 30 日到期 否

2014 年 11 月 18 日 1,698.85 连带责任保证 2015 年 12 月 30 日到期 否

纳川贸易 60,000.00 2015 年 09 月 06 日 3,027.62 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 9 月 05 日到期 否

2014 年 11 月 18 日 223.17 连带责任保证 2015 年 11 月 17 日到期 否

2015 年 04 月 02 日 4,240.48 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 02 月 11 日到期 否

2015 年 05 月 04 日 1,206.44 连带责任保证 2016 年 05 月 03 日到期 否

小计 - - 14,087.66 - -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4,087.66 万元(含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44%。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上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 2015 年 2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 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上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行为有助于解决各全资子公司的经营

资金需求,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6、通过对 2015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我们认为,2015 年度,公

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 邱晓华、林燕、陈岱松

2016 年 5 月 11 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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