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6—022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未解锁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未解锁限制性股份 1,669,140 股,占回购注销
前总股本比例的 1.32%。
2、本次股权激励未解锁限制性股份回购价格为 11.11 元/股,涉及人数 41
人,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18,544,145.40 元,全部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
销的股权激励未解锁限制性股份授予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23 日。
3、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回购注销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 126,658,422 股变更为 124,989,282 股。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锁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锁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6-010)。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未解锁
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完成。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
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煌上
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
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3 年 12 月 23 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
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
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 28.97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
案》,对满足解锁条件的 41 名股权激励对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解锁数
量为 1,112,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8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未解锁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锁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
议案》,因公司 2014 年、2015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第三批的解锁条件,根据《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第九节的要求:“未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
件规定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
注销”,因此公司决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 4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二批、第三批未解锁股份共计 1,669,140 股予以回购注销。
由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没有发生资本公积金
转增、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同时上述激励对象因已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现金分红目前未实际
派发给其本人,而是暂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支付,若不能解锁,
则由公司收回,故本次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 11.11 元/股。
公司已向上述 41 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18,544,145.40 元。
2016 年 4 月 2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4596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完成。公司股
份总数由 126,658,422 股变更为 124,989,282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303,140 10.50% -1,669,140 11,634,000 9.31%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69,140 1.32% -1,669,140 0 0
04 高管锁定股 11,634,000 9.19% 0 11,634,000 9.3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355,282 89.50% 0 113,355,282 90.69%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126,658,422 100% -1,669,140 124,989,282 100%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