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的相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由天津汽车模具有限公司(以下 公司由天津汽车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
简称“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设立。公司 称“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为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120000000002793。 信用代码为 91120000103070589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152 万元。 82,304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
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 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
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 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
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 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1,152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2,304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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