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股票代码:600511 编号:临2016-041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总
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筹划涉及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股票简称:国药股份,股票代码:600511)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开市起停
牌。因该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发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2016 年
4 月 23 日发布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
公告》和《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并分
别于 2016 年 3 月 3 日、2016 年 3 月 10 日、2016 年 3 月 17 日、2016 年 3 月 24 日、
2016 年 4 月 1 日、2016 年 4 月 8 日、2016 年 4 月 15 日、2016 年 4 月 22 日、2016
年 4 月 30 日、2016 年 5 月 7 日发布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7 日发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将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方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药控股”)。
(二)交易方式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仍在筹划中,初步方案拟定为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细节仍在谨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国药集团下属北京地区的医药分销业务资
产,标的资产范围初步确定为:国药控股所持有的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药控
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及国药控股北京天星
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股权,最终股权比例等具体细节将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
并在正式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
上述方案仅为相关各方初步论证的框架性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具体
事项及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一)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组织独立财务
顾问、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对标的公司
的尽职调查,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同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
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以尽快形成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
(二)目前,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国药控股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由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范围较大,资产构成情况较为复杂,故目前尚未与交
易对方达成一致意见,相关事项尚未最终确定。
(三)国药集团已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报送了《关于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
审核的请示》(国药集团投资[2016]225 号),并获国务院国资委受理,目前尚未取得
国务院国资委的预审核批复。
(四)公司已经完成对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的选聘
工作,并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独立
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积极开展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
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