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
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5月3日以传
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应
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3
名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担保重
新履行审批程序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杭氧
气体有限公司提供 35,000 万元银行贷款担保的决定,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
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对该项担保事项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因此,公司按照承诺对
该项担保事项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由于该公司已归还了部分贷款,目前剩余的贷款
金额为 20,500 万元。
综上,同意将广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银行贷款的担保金额下调至 20,500 万
元,并继续为之提供担保,继续担保期限为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担保重
新履行审批程序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
气体有限公司提供 23,200 万元银行贷款担保的决定,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之日
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对该项担保事项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因此,公司按照承诺对
该项担保事项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由于该公司已归还了部分贷款,目前剩余的贷款
金额为 13,500 万元。
综上,同意将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银行贷款的担保金额下调至 13,500 万
元,并继续为之提供担保,继续担保期限为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批准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承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承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 3,800 万元的委
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按银行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