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5-04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
于2015年7月14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
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培元
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监事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15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议案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决议通过。关联监事王
斐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