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 临-2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其丰源电站的发
电设备以"售后租回"方式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
银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 1 亿元人民币,融
资期限为 5 年。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融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6%。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此次交易经双方签署协议后生效。
●交银租赁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
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其丰源电站的发电设备以"售
后租回"方式向交银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 1
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 5 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 80 号 3 号楼 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拾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
包括但限于机动车及工程机械销售);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
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
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丰源电站的发电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所在地:福建省福安市;
5、资产价值:租赁物账面净值 105,298,001.59 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5 年共 20 期;
2、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
3、租赁标的物: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丰源电站的发电
设备账面净值 10529.8 万元;
4、租赁利率: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下浮 10%(浮动利率制);
5、租赁保证金:保证金 450 万元(用于冲抵最后一期租金或几
期租金的相应金额,起租日前一次性收取);
6、租赁手续费 250 万元,起租日前一次性支付;
7、租金及支付方式:第一期在起租日所在月后第 3 个月的 15 日
支付,以后每 3 个月的对应日支付下一期租金,如起租日与第一期的
间隔不到或超过 3 个月的(对月对日计算),其差额的天数按约定的
利率计算利息,该利息在第一期租金中相应扣减或增加,其余各期租
金不变。每期付租金 5,643,196.80 元;
2
8、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交银租赁公司;
租赁期限届满,全部设备所有权以名义价格 100 元人民币转移回本公
司;
9、租赁担保:本次融资租赁由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连带担保并代偿租金。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发电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
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
流动资金压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