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 临-2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银金融租赁
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穆阳
溪公司)为优化公司的筹资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盘活公司现有
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以丰源电站的发电设备向交银金融租赁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公司”)申请 1 亿元售后回租融资
租赁,期限五年,分二十期归还。交银租赁公司要求我公司提供全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1 亿元,期限五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该笔融资租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代偿租金,担
保金额 1 亿元,期限五年。
本次担保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穆阳溪公司)为我公司
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福安市,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幼
玲,主营范围:水力发电。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穆阳溪公司资产
总额 42595.46 万元、负债总额 16518.32 万元、净资产 26077.15 万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穆阳溪公司拟以丰源电站的发电设备向交银租赁公司申请 1 亿
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期限五年,分二十期归还,每期租金
5,643,196.80 元,租赁利率为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下浮 10%(浮动
利率制),租赁保证金为 450 万元,租赁手续费 250 万元。在租赁期
间设备所有权归交银租赁公司,租赁期限届满,全部设备所有权以名
义价格 100 元人民币转移回穆阳溪公司。交银租赁公司要求我公司提
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1 亿元,期限五年。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同意公司为该笔融资租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代偿
租金,担保金额 1 亿元,期限五年。
四、董事会意见
穆阳溪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穆阳
溪公司资产总额 42595.46 万元、负债总额 16518.32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38.78%,低于 70%;该笔融资租赁的担保金额未超过我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公司章程》的规定,若该子公司担保获得实施,我公司对子公司、
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额为 75655 万元,达到我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15%,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次项目借款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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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笔融资租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
代偿租金,担保金额 1 亿元,期限五年。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银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不超过 1 亿元,期限五年(自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优化公司的筹资结构,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
力,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且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笔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我们同意上
述担保事项。
2、该笔融资租赁的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次项目借款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我们将督促公司按照有
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3、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4、公司无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5 年 6 月 29 日,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 65655 万元(包
括已审议通过还未实施的担保额 19800 万元),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44.39%。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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