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调整财务总监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四
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对调整财务总监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对《关于调整财务总监薪酬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财务总监薪酬是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的,有利于提高财务总监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将财务总监古洪彬女士的薪酬调整到每月16,578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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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财务总
监薪酬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谭洪涛 鲁篱 戴元顺
2016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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