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变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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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16-034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 天威债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变电气”、“公司”

或“本公司”) 于 2016 年 5 月 6 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现有 9 名董事,其中

8 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厉大成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委托董事长薛桓先生代为出席并全权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

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以下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1

非公开发行”)的条件: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与公司已经发行的股份同股同

权,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2、公司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特定对象

数量不超过十名,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实施细则》第八

条的规定。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及《实施

细则》第七条的规定。

4、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实施细

则》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5、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管

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所述情形。

6、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下列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公司及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或者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公司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数量不超过拟募集资金投向资金

需求量,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及第十条第(一)

2

项之规定。

8、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

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募集资金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之

目的,没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符

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及第十条第(二)项、第(三)

项之规定。

9、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实施后,不会与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

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

八条第(三)项和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10、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并

由公司、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符合《管理办法》第三

十八条第(三)项和第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

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吕来升、厉大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

来升、厉大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

来升、厉大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兵

器装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上海长威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长威”)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其中,兵装集团拟以现金 112,500

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海长威、南方资产分别以其所持

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变电气”)54.97%、25%

的股份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云变电气 79.97%股份截至评估

基准日(2016 年 3 月 31 日)的预估值约 47,582.15 万元,最终交易

价格将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吕来升、厉大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 年 5 月 13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00 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4

董事吕来升、厉大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66,803,582 股(含本数),

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交易对方 支付对价方式 对应金额(万元) 认购数量(股)

1 兵装集团 现金 112,500.00 187,500,000

2 上海长威 云变电气 54.97%股份 32,707.15 54,511,916

3 南方资产 云变电气 25%股份 14,875.00 24,791,666

合计 160,082.15 266,803,582

注:上海长威认购的股份数量=云变电气 54.97%股份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南

方资产认购的股份数量=云变电气 25%股份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

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

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6、限售期(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来升、厉大成

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所有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锁定安排。

7、上市地点(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来升、厉大

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5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

来升、厉大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60,082.15 万

元,除上海长威、南方资产拟以其所持有的云变电气 79.97%股份认

购部分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112,5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

用于如下用途:

序号 项目名称 交易价格/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万元)

1 收购云变电气 79.97%股份 47,582.15

2 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6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2,500.00

合计 160,082.15

其中,云变电气 79.97%股份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

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

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

前提下,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

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或其他方式解

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该项议案涉

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来升、厉大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

享有。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该项议案涉及关联

交易,关联董事吕来升、厉大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该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来升、厉大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报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来升、厉大成回避表

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

7

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来升、

厉大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上海长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资

产购买协议>的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来升、厉

大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8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

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

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2018 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

—2018 年)》。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

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吕来升、厉大成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兵装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18,750 万股股份,兵装集团在取得本公司

9

向其发行的新股后,导致兵装集团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的 30%,但兵装集团在取得本公司发行的新股前已拥有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且已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兵装集团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

公开发行结果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将发生变

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完成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及有关备案手续。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10

以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宜;

2、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过程中签署的所有相关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

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

宜;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

整;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以

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

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方案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7、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难以实施、

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非公开发行股

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

按照新的非公开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的具体事宜;

10、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1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小型技措项目投资计

划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16 年度小型技措项目 1476.46 万元/41 项,结转实施项目

445 万元/5 项。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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