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6-03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并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
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张红、白晓旻以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由全体董事一致推选的吴建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吴建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张红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同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
员由吴建明先生、张红先生、陈友春先生(独立董事)、白晓旻女士、薛利军先
生担任,其中吴建明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陈
友春先生(独立董事)、于北方女士(独立董事)、吴建明先生担任,其中陈友
春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由黄雄先生(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独立董事)、庞鹰女士担任,
黄雄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并且其中一名董事具
备会计和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于北方女士(独立董事)、黄
雄先生(独立董事)、顾革新先生担任,其中于北方女士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续聘薛利军先生(简历见
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李欣先生、吴刚先生、
钱叶飞先生、顾洪春先生、曹飞先生(前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徐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聘任李欣先生的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聘任吴刚先生的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聘任钱叶飞先生的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聘任顾洪春先生的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聘任曹飞先生的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聘任徐敏女士的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吴建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吴刚先
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吴刚
先生的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吴刚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 188 号
电话:0512-58449198
传真:0512-58449267
电子邮箱:law@yinhe.com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姚立群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内部审
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决定聘任徐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徐鸽先生持有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徐鸽先生的联系
方式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 188 号
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电子邮箱:yhdm@yinhe.com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洛阳嘉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洛阳嘉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
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上述议案九、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福建
骏鹏、嘉盛电源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
见(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
附件:简历
吴建明,男,1960 年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
职于南通无线电厂、张家港市电子计算机厂、银河电子集团。2000 年 6 月至今
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并兼任银河电子集团董事、亿新电子、亿科
银河、银河同智、银河研究院、银河亿宁董事长,福建骏鹏董事。
吴建明先生曾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技术改造先
进个人、江苏省技术创新先进个人、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创新企业家,并担任
张家港市人大代表、苏州市人大代表、苏州市政府专家咨询团成员。
吴建明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1.14%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除外)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红,男,1967 年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铜陵化学工业
集团公司设计部技术员,安徽省化工进出口公司业务部经理,同智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智机电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动漫园
执行董事、同智机电董事长兼总经理、银河同智董事、银河研究院董事、合肥倍
豪海洋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张红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12.40%股权。与公司监事张恕华女士为姐弟关系,
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顾革新,男,1968 年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于张家港市
第二机械厂、张家港市精细化学品厂、张家港市恒立电工有限公司,1999 年 12
月至今任银河电子集团董事长及总经理、兼任本公司董事、张家港银河龙芯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顾革新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0.50%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除外)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薛利军,男,1970 年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职于银河电子集团,2000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并兼任亿新电子总经理、
亿都科技执行董事、银河同智董事、总经理、嘉盛电源董事。
薛利军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0.69%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庞鹰,女,1963 年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于张家港市电
子计算机厂、银河电子集团。2000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
兼任亿新电子、同智机电、银河同智董事及亿都科技、亿科银河、银河研究院、
银河亿宁监事。
庞鹰女士现持有本公司 0.76%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白晓旻,女,1967 年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开元轮胎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徽开元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合肥市科技创新公共
服务中心综合部主任、业务部主任,同智机电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
司董事,兼任同智机电副总经理、董事及银河志成董事、总经理。
白晓旻女士现持有本公司 0.29%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友春,男,1953 年生,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
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东方数控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国营第 528 厂董事长、总
经理兼党委书记、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方联创通讯有限公司
董事、国营第 834 厂董事、北方信息控制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兼任江苏省企业家协会、企业联谊
会副会长、中国指挥控制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坦克装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兵器
学会理事。
陈友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雄,男,1963 年生,经济师,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张家港支公司总经理、华泰证券张家港营业部营销总监、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副
行长、兴业银行张家港支行行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及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黄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北方,女,1967 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学副教授。2001 年至今任沙洲职
业工学院副教授、会计教研室主任。2007 年至今任会计专业带头人。2013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北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欣,男,1959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于江苏省邮电科学研
究所、银河电子集团。2003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欣先生现持有本公司0.43%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叶飞,男,1968年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银河电子集团。2000年6月至
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信息电子结构件事业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
钱叶飞先生现持有本公司0.25%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刚,男,1975年生,本科学历,律师资格。1997年至2000年任职于银河电
子集团。2000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同
智机电董事、嘉盛电源董事及福建骏鹏监事。
吴刚先生现持有本公司0.22%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曹飞,男,1965年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职于
张家港市电子计算机厂、银河电子集团。2000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
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亿新电子董事、亿都科技总经理、同智机电副总经理、银河
研究院董事。
曹飞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0.66%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顾洪春,男,1974年生,大专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江苏南京924厂、银河电
子集团,2000年6月至今任职本公司,历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广电事业部副经
理、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顾洪春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0.15%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敏,女,1968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曾先后任职于张家港市电子
计算机厂、银河电子集团。2000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兼任同智机电财务总监、福建骏鹏财务总监、银河电子集团监事。
徐敏女士现持有本公司0.27%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立群,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
师。1988 年就职于张家港市第二针织内衣厂任办公室主任等职,1998 年进入银
河电子集团公司从事办公室管理、科技办助理等工作。2000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
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姚立群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0.05%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鸽,男,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获文学
学士学位。2008 年 7 月至今在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任职,协
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日常事务。徐鸽先生已于 2012 年 7 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徐鸽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0.01%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