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6-26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实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资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实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
与相关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宁波市鄞州帷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基金募集规模拟为人民币 2.3 亿元,以投资行业领先的创投
基金,包括天使投资基金,Pre A、A 轮投资基金等为目标,实锐
投资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1 亿元。
鉴于本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宁波帷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
司的参股企业,且本公司财务总监袁纪行女士在帷迦投资担任董
事职务,帷迦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帷迦投资与实锐投资发
起设立本合伙企业构成关联交易。
该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三名
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风险提示:本投资事项所涉投资项目及投资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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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资事项概述
为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及资源整合优势,持续深化公司新兴产业
战略布局,打造公司创新、创业投资平台,推动 WE+形成基金与创
投者的创业生态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实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实锐投资”)拟与上海森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马
投资”)、宁波根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根特投资”)、
新伟扬(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伟扬”)、
上海柯扬壹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柯杨壹派
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LP)共同投资,公司参股公司宁波帷迦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帷迦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GP,基
金管理人),发起设立 “宁波市鄞州帷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
本基金募集资金规模拟为人民币 2.3 亿元,实锐投资拟认缴出资人民
币 1 亿元。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实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投资
基金的议案》。
鉴于本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帷迦投资系公司的参股企业,且本
公司财务总监袁纪行女士在帷迦投资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之相关规定,帷迦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实锐投资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与帷迦投资发起设立本合伙
企业构成与关联企业的共同投资,该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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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
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未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合伙企业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不存
在其他利益安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安排的情
形。
二. 投资基金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宁波帷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合伙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
(GP)、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帷迦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实锐投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5 万元,占
公司注册资本的 45%;柯罗尼新扬子(上海)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扬子投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1 万元,占公司注
册资本的 21%;宁波霍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投资”)
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1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1%;森马投资认
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3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3%。公司法定代表
人王知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
西路 68 号(鄞州金融大厦 A 幢 10 层 1007)。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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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森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邱坚强,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89 号 2201-H。经营范围为股权投
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宁波根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
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霍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郑士麟),
主要经营场所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655 号科创大厦 1021
室。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未经金融等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
(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3. 新伟扬(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知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国内合资),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佳林路 959 号 108
室。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社会经济
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上海柯扬壹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为有
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柯罗尼新扬子(上海)投资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磊),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陆
路 1268 弄 62 号 101 室。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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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本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 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募集资金规模拟为人民币 2.3 亿元,采取认缴制,有限合
伙人应根据普通合伙人提前 15 个工作日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
一次性缴付其认缴出资额,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性质
(人民币/万元) 方式
宁波帷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3 货币
上海森马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货币
上海柯扬壹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 货币
宁波根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000 货币
新伟扬(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货币
上海实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货币
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营业执照签
发之日起 8 年,若合伙企业投资的全部项目在合伙企业的经营期届满
前全部完成退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合伙企业可提前解散。若未完
全完成退出,经全体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延长期限。
2. 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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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事务执行:普通合伙人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拥有按本合伙协议之规定全权负责本合伙企业及投资业务以及其他
合伙事务之管理、运营、控制、决策的全部职权,该等职权由普通合
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决策机制: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均由普通合伙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
的方式对审议事项做出决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决议需由
四名以上(含四名)委员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3. 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本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行业领先的创投基金,包括天使投资基
金,Pre A、A 轮投资基金等。通过利用投资多家科技创投基金,基
金投资多家企业的方式充分分散风险。根据不同的投资方式,在合适
的时机实施项目股权处置实现投资回报。
4. 风险揭示
本投资事项所涉投资项目及投资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 其他情况
本公司财务总监袁纪行女士在基金管理人帷迦投资中担任董事职
务,并无任何持股或持股安排;同时,袁纪行女士担任本合伙企业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其在本合伙企业中无任何认购份额或认购份额安
排。
四.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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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
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
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借助市场化机制及优势资源,实现创新发展、资源
整合和价值创造,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五. 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本合伙企业符合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战略定位,有利于公司充
分借助市场化机制及优势资源,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以投资行业领
先的创投基金,包括天使投资基金,Pre A、A 轮投资基金等为目标,
实现创新发展、资源整合和价值创造。一方面,通过设立本基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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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国内一流创投基金,为入驻 WE+的会员企业提供专业指导、培训
及融资通道,同时引导基金所投企业入驻 WE+,形成基金与创业者
的创投生态圈,助力 WE+项目发展;另一方面,发挥公司资源整合
优势,打造高价值创造平台,联合优质合作方进行新兴产业战略布局,
发掘储备优质项目适时直投,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本公司盈利
能力。
六. 备查资料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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