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林化纤 股票代码:0004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
一致行动人: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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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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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吉林化纤、发行人、公司 指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化纤集团 指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润德 指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指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报告期 指 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1-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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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市九站街 516-1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宋德武
注册资本:80,906.58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7 月 29 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企业管理;电力生产、热力、工业用水服务(以
上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98%的股份,中国恒天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2%的股份。
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宋德武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刘宏伟 男 董事 中国
刘红 男 董事 中国
刘彦光 男 董事 中国
马俊 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郝佩君 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端小平 男 董事 中国
徐坚 男 董事 中国
王凤利 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刘凤久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周东福 男 监事 中国
孙玉晶 女 副总经理 中国
吕丽 女 监事 中国
陈修成 男 监事 中国
庄晓东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岳福升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二)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市九站街 516-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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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岳福升
注册资本:3,402.5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2 年 8 月 13 日
经营范围:化工、建筑材料、纺织、农副产品、纺织专用设备及配件批发零
售
股权结构: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份。
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岳福升 男 董事长 中国
王凤利 男 董事 中国
张振宇 男 董事 中国
赵升辉 男 总经理 中国
孙玉晶 女 监事 中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化纤集团持有福润德 100%股份,化纤集团和福润德分别持有吉林化纤
142,898,684 股和 31,778,400 股。化纤集团为吉林化纤的控股股东。吉林市城市
建设控股集团持有化纤集团 100%的股份,吉林市国资委持有吉林市城市建设控
股集团 100%的股份,吉林市国资委是吉林化纤的实际控制人。
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1
100%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98% 2%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14.50%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司 3.23%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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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作为吉林化纤的控股股东,基于对吉林化纤企
业价值分析与前景的预测,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目的是增加国有
股权的比例,支持发行人的经营发展。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因本次发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
的吉林化纤股票变动外,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
进行权益变动的计划。若今后进一步增持或因其他安排导致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所持吉林化纤权益发生变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的股权自上
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信息义务披露人持有的吉林化纤 93,750,000 股有限售条
件股份,持有的吉林化纤 40,199,342 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
分行,除此之外信息义务披露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吉林化纤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
在其他任何权益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吉林化纤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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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
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化纤集团 国有法人 80,398,684 11.22% 142,898,684 14.50%
福润德 国有法人 528,400 0.07% 31,778,400 3.23%
合计 80,927,084 11.29% 174,677,084 17.7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包括化纤集团和福润德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第三十次会议以及 2015 年第二次、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7,608.35 万股(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6.40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268,750,0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0,000,000 元;发行对象数量为 7 名。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
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716,603,328 股增长到 985,353,328 股。
根据《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化纤集团、福润德分别拟以 40,000
万元现金、20,000 万元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根据询价结果,本次发行股份
为 6.40 元/股,化纤集团、福润德分别认购 62,500,000 股和 31,250,000 股,限售
期为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数和持股比例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化纤集团 国有法人 80,398,684 11.22% 142,898,684 14.50%
福润德 国有法人 528,400 0.07% 31,778,400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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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0,927,084 11.29% 174,677,084 17.73%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化纤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中 59,594,513 为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20,804,171 股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其中 40,199,342 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除此外不存在其他任何条件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
三、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未来与
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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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吉林化纤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提交本报告书
之日(2016 年 5 月 9 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吉林化纤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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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宜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
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提供的其他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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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宋德武
一致行动人: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岳福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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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 上 市 公 司
吉林省吉林市
名称 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吉林化纤 股票代码 000420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
信 息 披 露 任公司 信息披露
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
义 务 人 名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 义 务 人 注
516-1 号
称 有限公司(一致行动 册地
人)
拥 有 权 益 增加 √ 减少 □ 有 无 一 致 有 √ 无 □
的 股 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行动人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
量变化 化 □ 限公司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 为 上 市 实际控制人为吉林市国
公司第一 公 司 实 际 资委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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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股票种类: 国有法人股
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80,927,084(含一致行动人)
占上市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 11.29%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国有法人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持股数量: 174,677,084(含一致行动人)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持股比例: 17.73%
变动比例
是 □ 否 □
信息披露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因本次发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义务人是
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吉林化纤股票变动外,信息义务披露人及
否拟于未
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行权益变动的计划。
来 12 个月
若今后进一步增持或因其他安排导致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
内继续增
一致行动人所持吉林化纤权益发生变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持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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