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5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9 日以专人递送、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
加会议董事 7 人(发出表决票七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收回
有效表决票 7 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黎立璋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罗丽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罗丽红女士的简历、联系方式等详见公司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编号:2016-055)。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